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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蚌埠市蚌山区委督查考核办关于
三届区委第九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8-18 15:35 来源:蚌山区纪检监察网  

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蚌山区委督查考核办开展了巡察,2021年2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细落实整改责任

成立了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区委督查考核办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针对反馈的四个大方面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由主要领导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

二、聚焦问题清单,从严从实推进整改

(一)执行上级政策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徐某某全乡通报批评,扣发1个月绩效,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给予直接领导许某通报批评。给予梨朱村朱某某通报批评,扣除效能档案考核3分,扣发2019年度目标考核奖300元,取消全年评先评优资格。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问责宽松的问题,对违反机关效能行为规范的人员要求立行立改,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扣发绩效考核奖,对分管领导问责。三是于2021年2月26日对王某某下发整改通知书,信访局于2月26日在全体职工会议对其批评教育,本人也做出书面检查; 2021年2月26日对王某下发整改通知书,燕山乡已于2020年2月22日对其通报批评,原始附件报送市效能办,区效能办未存档,现重新复印留存。

(二)工作作风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1年3月9日,督查考核办主任对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进一步完善效能通报内容,提高文字水平,从严转变工作作风,现已下发2021年第1期效能通报。三是制定完善《蚌山区督查考核办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三)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1年3月9日,督查考核办主任对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蚌山区督查考核办财务报销管理办法》《蚌山区督查考核办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对于报销附件不齐全的不予报销。三是完善财务报销程序,规范财务支出审批。对于原始凭证的报销,必须要做到单据上有报账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并说明具体支出用途、时间。

(四)政府采购项目未验收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于2月25日制定完善《蚌山区督查考核办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二是要求验收单的具体经办人,作出说明并补签,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严格财务审批程序,主要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政府采购的项目验收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

三、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推动工作发展

一是责任落实再严格,全面提高巡察整改工作质量。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严格按照整改责任分工,逐条研究、逐项解决,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已取得成效的整改事项,认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二是标本兼治重长效,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自查自纠,力争把巡察组没有发现的、但工作中确实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实实在在地查摆出来、找准症结,严肃认真地加以解决。

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于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题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发展大厦20楼,联系电话:0552-2067536,邮箱:bsqmb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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