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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

三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通报


2022-03-01 14:56 来源:蚌山区纪检监察网  


2021年4月6日至4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蚌山区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6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细落实整改责任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人社局党组坚持把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导,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处理整改工作中问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落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整改工作,落实整改工作任务,核查整改效果,收集整改情况信息,撰写整改工作报告,处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细化责任,统筹协调整改。根据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人社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班子成员带头深挖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形成一级改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改的整改氛围。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方案逐步整改;对需要上级支持解决的,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尽快整改,确保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高质量地整改落实到位。

二、聚焦问题清单,从严从实推进整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区委中心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学习传达贯彻区委工作会议精神,6月29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传达贯彻区委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并制定了未来五年人社工作的主要发展举措。二是积极落实“八大工程”中涉及到人社的三项工作。在人才招引专项行动中,我局推荐申报第十三届全省高技能人才1人;开展服务业集聚发展专项行动,巡察整改期间,规范扶持劳务企业发展19家,办理有关业务25次;开展干部队伍建设“提素质强能力”专项行动,对1247家劳动年审对象的具体申报人员开展线上业务培训,促使他们尽快熟练掌握新系统使用方法。

2.部分工作人员任职和岗位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人岗不一致情况,已向区委做了建议调整说明,已整改;二是根据职务变动,及时调整分工。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8月19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党(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二是认真组织专题会议,班子成员紧紧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和《关于2020年基层党(工)委、党组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督查情况通报》,结合自身分管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避免专题会议内容简单走过场。

4.党史学习教育传达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并在7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重要讲话结束后党员同志们及时发表了观后感;二是合理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计划,并严格按照党史学习教育计划内容认真抓好落实,于6月8日和7月30日两次进行学习测试。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8月27日,组织党组成员学习贯彻2021年区纪委全委会精神;二是7月5日党组学习《中共蚌山区委关于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和警示约谈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认识;三是党组书记带头规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各班子成员按照分管部门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由专人负责督促并按要求上报材料;四是8月9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让班子成员熟知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截止9月份,共学习3次。

2.服务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作风建设。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落实《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行为规范》《蚌埠市机关干部正负双面言行激励+提醒》,提高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并由分管领导督查工作人员落实情况,尤其是对核算退休工资和工资级别调整的咨询和办理中,加强履职尽责教育;二是加大对工程项目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情况督察,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主动跟进监督。三是对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两间办公室及时设置了人员“动态显示牌”,以方便群众办事。

3.工作作风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落实工作机制,规范了领导签批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有回应;二是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培训,明确专人专责记录,进行专项保管;三是组织局机关人员学习了请销假制度,规范了人员管理,建立日常请销假登记台账。

4.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蚌山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二是明确财务人员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三是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蚌山区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同时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其按章办事和履职尽责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和规范文书归档工作的通知》等党内法规及文件;二是结合支部换届工作,明确了组织委员作会议记录,确保记录认真、完整规范。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支部换届工作,加强支委会成员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3.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支委会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明确支部大会与党员大会的区别及职责,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4.对上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财务人员培训指导和遵规守纪意识教育,严格执行《蚌山区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二是指定专业人员负责财务工作,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程序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6月份以来,按规范程序履行手续,并严格执行审批要求。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人社局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对整改工作中制定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推进巡察成果在局系统长效化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区政府1号楼第11层;联系电话:0552-3137997,邮箱:bsrl204692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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