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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纪检监察干部热议监察官法


2021-09-17 15:06 来源:蚌山区纪检监察网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消息传来,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倍感振奋、反响热烈。大家纷纷表示以学习贯彻监察官法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

“我们要认真学习监察法,强化纪法贯通和纪法衔接意识,牢固掌握所监督领域的专业知识,在工作程序上严之又严,在措施使用上慎之又慎,在纪律作风上实之又实。”区纪检监察室主任孙杰表示。

“党和人民赋予了我们监察人的职责是神圣的,承担的责任也是重大的,监察官法作为规范监察官管理和监督的专门法,对监察工作提出了更细更高要求,我们要以更高标准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蚌山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陈秀景表示。

“监察官法明确了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这要求我们严格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在工作中不逾越红线,不触碰底线,办好每一起案子,确保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蚌山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柏山。

监察官法规范了监察官的责任和法定义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对监察官职责要求细化具体化,突出强调权力、责任、义务、担当相统一,具体列明应当追究监察官责任的情形,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有利于促进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监察权。蚌山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赵红光表示。

“要以多种形式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监察官法,领会吃透其中的内容实质,成为我们工作中的行动指南;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以及监察官法对监察官选用、管理的具体规定,自觉落实到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蚌山区纪委监委副书记副主任林传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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