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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推动案件质量提升


2021-07-16 14:19 来源:蚌山区纪检监察网  

“朱某某受贿案,审查调查报告未经领导审批。”

“薛某某行贿案,存在‘一日审理’的现象。”

......

近日,根据安徽省纪委监委部署,蚌山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对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立案审查并审结的10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质量专项调研评查其中涉及贪污罪名5件、受贿罪名7件、行贿罪名1件、单位行贿罪名1件,共调阅审查调查卷59卷、审理卷10卷。从案件评查情况看,案件质量总体较好,合格率为100%。

按照要求规范评查流程。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方面进行全面並体式评查。重点评查退回补充调查、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司法机关增减事实等五类案件。对每个案件都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先自查,即审查调查部门对审查调查卷自查,审理部门对审理卷自查,然后互查,最终形成了个案评查表。做到案卷评查“一案一表”。

结合评查标准严格评查。在案件评查上,突出“严”和“细”字,按照《安徽省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对每一个案件的实体和程序等方面进行评查、打分,将发现的问题梳理登记,形成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移交相关人员整改,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此次评查既全面评查,又突出重点,使案件评查工作既能发现问题案件,解决问题,又能突出优秀案件,激励先进。

举一反三夯实案件质量。审查调查审理人员改变以往各办各的案、横向交流很少的局面,通过对照评查标准自查、互查,找准自身问题和短板,深入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案件的质量要求,快速提高办案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和办案质量。

“案件审理部门要全面审核、严格监督,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案件敢于善于‘不’,依规依纪依法提出意见。”蚌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落实案件质量责任,确保案件质量管理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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