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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重点查处三类问题


2019-03-20 14:09 来源:蚌山区纪检监察网  



1、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问题。在低保救灾资金审核发放、民生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截留私分、巧取豪夺、欺压群众等问题。

    2、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通知》所列10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3、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进不力、态度消极暖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该发现未发现、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蚌山区纪委监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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