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时间:2024-04-10 17:12    来源:龙子湖区纪检监察网  

根据区委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6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党校、区财政局(区财政支付中心)、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化馆)、区工商业联合会。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区医疗保障局(区医疗保障监管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政府信访局开展巡察。主要任务是,对以上单位在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巡察监督。把“一把手”作为巡察监督重点,重点巡察以下问题: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依据“三定”方案履行职责使命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情况;意识形态工作、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包括各党组织(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包括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

(四)上轮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期间,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上述几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举报箱设置在区政府或单位门口;区委第一巡察组举报受理电话号码为0552-3010209;区委第二巡察组举报受理电话号码为0552-3010302。来信举报请寄蚌埠市东海大道1599号龙子湖区委第一巡察组或第二巡察组;接访地点设在龙子湖区政府辅楼4楼区委巡察组办公室(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同时开通区委巡察“码上巡”举报平台(二维码如下)。

 

 

                                      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