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1-10-25 10:46    来源:龙子湖区纪检监察网  


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单位预算

2021年2 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 关于2021年单位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

2021年,区纪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和区委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龙子湖区跨越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聚焦主责主业,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打造“高效龙子湖区”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 强化政治担当,抓实监督责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深做实同级监督和对“一把手”监督,谋划出台《关于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强化纪委履行党内监督专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针对清单内容,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清单内容落实情况,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严肃换届纪律,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

(二)严格纪律约束,做细日常监督。加强对全区政治生态综合分析研判,从全局、整体上把握,全面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做细监督。用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活页夹”。将派驻机构“近距离”监督反馈的问题、民主生活会的批评意见等情况纳入档案内容,动态把握每个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和每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认真梳理排查不同地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监督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监督和专项监督。搭建更加多元化的监督平台,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用监督传递压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形成按照制度科学决策、推进工作、办事处事的良好习惯。落实派驻纪检组列席被监督单位重要会议制度,经常与“关键少数”谈心谈话,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三)弘扬实干精神,激励担当作为深入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勇于担当系列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龙子湖区跨越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紧盯区委部署的重点工作,督促重大项目推进、重要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龙子湖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和《龙子湖区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处理办法(试行)》,坚持严管和厚爱,坚持表扬先进和鞭策后进,既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行为,又要大力营造保护改革、激励干事、宽容失误的工作氛围,让容错纠错真正落实落地。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开展经常性督查;对履职不力的及时提醒;对存在的“多”、“推”、“虚”、“浮”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及时查处,并给予通报曝光。特别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工作失职失责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合法权利,该澄清的及时澄清,该正名的公开正名,为干部加油鼓劲、撑腰壮胆。对乘换届之机诬告陷害,影响换届选举的,从重处罚。加强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回访,全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受到轻处分的干部,只要汲取教训、及时改正、表现良好,处分期满后要以适当形式向组织部门提出使用建议,努力促进“有错干部”转变为“有为干部”。

(四)推进体制改革,织密监督网络。持续深化乡、街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完善延伸机制建设,发挥监察办公室的作用,让监督更精准。探索出台区纪委常委会约谈制度、定期汇报重点工作制度,建立日常监督、线索处理、调查处置、案件剖析等工作流程,全面推进乡街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协作组作用,整合同一片区内监察工作力量,实现力量统一调度、工作高效运行。配齐纪检委员,编织广泛覆盖的“基层监督网”。督促乡街党(工)委配齐配强村(居)党组织纪检委员或者纪委书记,切实做到应配尽配。加强对村居纪检委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发挥“监督员”、“信息员”和“宣传员”作用,织密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网。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严格落实区委出台的《关于深化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派驻监督不深入、不全面、不经常等问题,推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到位,不断提高派驻监督质量。

(五)深化警示教育,筑牢廉政防线。积极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探索开展“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释责”警示教育,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继续开展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旁听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庭审活动,通过身边人现身说法,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底线思维和法纪意识,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组织编印我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汇编,对近几年我区查办的党员干部典型案例中违纪违法的主客观方面行为的成因、心理逐个进行剖析,提出警示、防范的意见,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戒,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反腐成果。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突出执纪审查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执纪审查重点。重点查处征地拆迁、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财政资金管理、生态环保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和在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开展困难群众帮扶及民生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监督调查处置,坚持“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严肃查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精准问责追责,严肃查处扫黑除恶工作失职失责问题,强化压力传导,推动责任落实。

(七)严守政治标准,提升巡察质效。2021年区委换届工作前启动第十二轮巡察,对11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回头看”,继续抓好第十一轮、十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回访督查,压实整改责任,巩固巡察成果。谋划制定《四届龙子湖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5年)》、《四届龙子湖区委巡察工作全覆盖方案》。启动四届区委第一轮巡察,计划巡察10家单位党组织。对标上级要求,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积极探索整合监督力量、共享监督成果的实现方式,做到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巡察监督工作格局。抓好巡察整改,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落实好《龙子湖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对各整改责任主体“再监督”,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

(八)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履职能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班子建设,做到敢管、严管、常管,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力倡导“严实深细”工作理念,带头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措并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立足岗位要求,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全面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和岗位要求,切实补齐能力短板,做到学以致用。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完善内控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激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182.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预算 18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6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73万元,增长6.42%,原因主要是专项业务费、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费用增加。

三、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预算   182.62万元,2020年预算增加11.73万元,增长6.42%,原因主要是专项业务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安排 29.62 万元,占支出预算16.2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 153万元,占支出预算83.78%,主要用于留置案件办案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等。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2.6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62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2.62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182.62万元,占100%。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2.62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11.73万元,增长6.42%,原因主要是专项业务费及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625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安排182.6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73万元,增长6.42%,增长原因主要是专项业务费及执法执勤购置费支出增加。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2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21.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七、关于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安排项目支出1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3万元。主要包括:专项业务费项目、留置案件办案费用项目、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费用项目。

八、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较2020年预算增加0.80万元,增长3.76%。,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无。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无。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1辆,购置费25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