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1-05-25 09:54    来源:龙子湖区纪检监察网  

 

强化政治担当 坚守职责使命

为把龙子湖区建成东部新中心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36日)

沈明星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和区委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的要求,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一会,区委书记任生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就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实见效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市纪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焦政治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聚焦政治监督,坚决践行“两个维护”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牢牢把握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深化运用“三查三问”机制,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协助区委出台《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委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办法(试行)》,区党政负责同志对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及区直重要部门的负责同志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30人次,指出被谈话人存在的问题97个。做好政治谈话的后半篇文章,督促被谈话人对政治谈话中指出的问题按期完成整改。协助区委常委会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会上,各常委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汇报交流,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深做实,为全区作出表率。加强对乡、街党(工)委、区属党委党组及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制定《龙子湖区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细则》,明确乡街党(工)委、区属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的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对全区54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集中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全年目标考核分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制定《龙子湖区纪委监委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方案》,对纪委机关落实讲话精神进行任务分解。开展乡街及区直部门学习贯彻讲话精神情况督查,并将各单位学习贯彻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开展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监督检查。将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同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重点对象,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问题。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协调国土部门制定清理整治方案,对全区乱占耕地情况进行梳理,提出处置建议。对淮河流域禁捕退捕进行跟踪督查,全区三无船只拆解进展顺利。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严肃新冠疫情防控纪律,组织多个检查组深入社区、企业、商超、菜场、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对疫情防控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和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年共组织520人次检查20家单位和260多个场所,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102个。严肃查处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3起,立案3件,给予党纪处分3,1家区直部门被通报批评,责令深刻检查2人。推动“六稳”、“六保”工作落实。督促职能部门拟定“六稳”、“六保”工作方案,落实“四送一服”的具体举措。对职能部门组织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建设、保障市场供应、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主动服务企业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发展工作。

(二)注重抓早抓小,做深做实日常监督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紧盯元旦、春节、端午等重要节假日,开展专项检查4次。对市委巡察区法院、区住建交通局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给予警示谈话1人,集体谈话4人,追回超标准发放的目标考核奖106625元,查处1起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旅游问题。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牵头制定《关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对全区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警示教育中,共查摆问题85个,制定整改措施46条,出台制度性文件2个。对查摆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多措并举做实廉政教育。开展广泛深入的经常性党纪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干部培训、理论学习的必修课。协助区委对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协助市纪委拍摄廉洁珠城警示教育片2期,运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组织106名党员干部旁听解放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李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庭审,达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与区文明办、区妇联共同开展领导干部文明家庭廉洁教育主题活动,帮助干部树立良好家风,筑牢从政之基。

(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制定下发《2020年度困难帮扶和民生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紧盯困难帮扶及民生领域违纪违法、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制定《龙子湖区聚焦“两项目两资金”巩固深化困难帮扶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农村“三资”管理、危房改造、涉农补贴等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和纠正问题6个,追缴违规补贴资金21872元。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2020年,共排查问题线索7件,督促案发单位加强源头治理、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开展群众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清淤清零工作,梳理分析2018年以来区纪委监委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集中办理15条问题线索。至2020年底,所有挂牌案件全部办结,群众满意度为100%

(四)激励担当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坚持围绕中心。紧紧围绕区委工作中心,服务区委经济工作大局开展作风检查。针对重点建设项目及区拆迁项目中存在的动作迟缓、推进不力的问题,通过深入现场调研,与项目负责人谈话等方式进行督导,协助区委推进工作落实,在全区营造勇于担当、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坚持制度引领。制定《龙子湖区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处理办法(试行)》,明确不履职、不正确履职等十一种不担当不作为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与《龙子湖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一道,从正反两方面共同构成激励干事创业制度体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严格执行《龙子湖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让容错纠错真正落实落地。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为干部加油鼓劲。坚持精准问责。维护问责的严肃性、权威性,克服执纪简单化倾向,不搞“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提高问责质效。全年问责13人,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11.15”火灾事故给予党政纪处分 3人,采取诫勉、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置方式4人;解放街道千禧大厦污水漫溢处置过程中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 1 人,采取诫勉、批评教育等处置方式6人。

(五)保持力度不减,持续严查腐败

有序减存量、重点遏增量。全面梳理分析信访举报线索,加强综合研判,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开展2次集中查处行动。严肃查处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区委巡察组交办问题线索及市纪委主要领导、区委主要领导签批信访件,集中力量查办重复访信访举报问题,一批重点信访件得以解决。与公、检、法部门合作,对近年来我区党员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清底,全年共排查出违法犯罪党员35名,给予开除党籍19人。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和“小官大腐”。对线索反映集中,群众长期举报的宋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宋文珍、八里岗村原党支部书记马正开及其子马志军、马志兵立案审查。宋文珍因违反多项纪律被开除党籍,其涉及违纪违法金额达600余万元,并因涉嫌贪污罪及受贿罪被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所得违纪款已追缴300余万元,余下正在追缴中;马正开、马志军、马志兵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马志军、马志兵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对宋文珍案件涉及的解放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李军采取留置措施并移交司法机关,李军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及渎职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此外,还配合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区政府原副区长、解放街道党工委原书记王涛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严肃查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对象和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等案件。2020年,区纪委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54件(其中重复件79件),处置问题线索104件,谈话函询17件,初步核实87件,初核函询了结31件,提醒谈话和责令检查9人,诫勉谈话8人,立案5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5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

(六)深化体制改革,健全监察监督体系

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制定《关于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试行)》,区监察委员会依法向辖区1个乡和6个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与乡街纪(工)委合署办公。大力推动乡街派出监察办公室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加强对乡街监察办公室的工作指导,提升基层监督实效。充分发挥村(居)级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零距离”监督优势,推动基层干部公正公平履行职权。协助区委建立完善小微权力清单,明确运行流程并动态优化调整,同时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帮扶政策、惠民措施落地见效,推进“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及时调整纪检监察协助组,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力量,强化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全年协作组办理案件线索38件,有力提升了队伍处置线索能力。完善综合监督体系。制定《关于深化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派驻领导机制和监督工作机制,督促驻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好区委、区纪委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赋予派驻机构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加强对派驻单位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以及本单位重大事项监督检查,警示被派驻单位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积极探索建立特邀监察员制度,集聚监督合力。出台《龙子湖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聘请8名特约监察员,组织开展监督检查2次,开展内部监督1次。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七)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围绕“三个聚焦”从严从实开展政治巡察,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在要求,巡察质量稳步提升。紧盯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责使命,突出推动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注重从具体业务的开展情况分析巡察对象的政治站位、政治责任以及取得的政治效果。科学确定频次,坚持稳中求进。开展三届区委第十轮、十一轮巡察,巡察22家单位,至年底前,巡察覆盖面达到126家,进度达100%,提前完成三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凝聚监督合力,强化问题整改。协助区委制定《龙子湖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清单》,明确领导干部整改督导责任,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牵头组织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开展市委第九轮提级交叉巡察区法院、区住建交通局及区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整改督办评估工作,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前十轮巡察反馈问题到期应整改795个,到期已完成整改数762个,到期整改完成率96%。累计向区纪委移交线索54件,办结31件,正在办理24件,给予党纪处分2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八)突出从严要求,全力打造执纪铁军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区纪委班子带头践行“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党中央权威,引导全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对党忠诚。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三对标三反省”作风整顿警示教育月活动,不断强化政治站位、校正政治偏差,认真履行好党章党规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注重政治历练。坚持在急难险重环境中锻炼和考验干部,提升纪检干部政治品质。在防疫和抗洪这两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面对考验,不惧艰险、冲锋在前,始终战斗在防疫、抗洪第一线,以大无畏的革命精神,践行初心使命,彰显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与担当。提升执纪执法本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业务培训,补齐能力短板,提升综合素质,推动工作融合,培养既懂纪又懂法的专业化干部队伍。全年共组织参加省纪委视频大讲堂19期,参加省、市、区各种业务培训达420人次。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认真执行执纪监督监察相关法律法规,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规范工作规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形成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监督的主体责任,调整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设置,由纪委主要领导分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职能作用,建立完善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对系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组织谈话2次,提前预警。

2020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纪委和区委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同时,还要清醒看到,纪检监察干部还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都需要很大的提升。对此,必须高度重视,拿出务实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工作重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也是新阶段美好龙子湖区实现“一年翻身、两年争先、三年名列前茅”奋斗目标重要的一年,纪检监察工作要围绕开好局、起好步来展开。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服务保障龙子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为“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  强化政治担当,夯实监督责任。深化运用“三查三问”督查问责机制,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创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深做实同级监督和对“一把手”监督,谋划出台《关于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强化纪委党内监督专责,加强对同级党委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针对清单内容,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清单内容落实情况,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

(二)严格纪律约束,做细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全区政治生态综合分析研判,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抓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与运用。将派驻机构“近距离”监督反馈的问题、民主生活会的批评意见等情况纳入档案内容,动态把握每个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和每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认真梳理排查不同地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监督重点,做到指向明确、重点突出。搭建更加多元化的监督平台,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用监督传递压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形成按照制度科学决策、推进工作的良好习惯。落实派驻纪检组列席被监督单位重要会议制度,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用)》,推动党内监督规范化、常态化。

(三)弘扬实干精神,激励担当作为协助区委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驰而不息打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久战、攻坚战。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坚决防止不良作风、不严不实做法滋生蔓延、成风成势。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关于加强我市领导干部作风监督的要求,围绕区委部署的重点工作,督促重大项目推进、重要工作落实,开展“高效龙子湖”专项行动,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龙子湖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和《龙子湖区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处理办法(试行)》,坚持表扬先进和鞭策后进,既依规依纪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行为,又大力营造保护改革、激励干事、宽容失误的工作氛围,让容错纠错真正落实落地。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开展经常性督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执行决策不坚定不坚决、履行职责不担当不作为、服务企业不上心不尽力、执法用权不规范不廉洁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支持依规依纪完善激励措施,对在经济发展、改革攻坚、社会治理、化解矛盾、服务群众中有突出贡献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和重用。牢固树立查出问题、严格执纪是政绩,查否问题、还干部清白也是政绩的理念,及时通过适当方式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对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诬告陷害行为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乘换届之机诬告陷害,影响换届选举的,从重处罚。加强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回访,全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受到轻处分的干部,只要汲取教训、及时改正、表现良好,处分期满后以适当形式向组织部门提出使用建议,努力促进“有错干部”转变为“有为干部”。

(四)推进体制改革,织密监督网络。持续深化乡、街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完善延伸机制建设,发挥监察办公室的作用,让监督更精准。探索出台区纪委常委会约谈制度、乡街纪(工)委每半年汇报工作制度,制定日常监督、线索处理、调查处置、案件剖析等工作流程,全面推进乡街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协作组作用,整合同一片区内监察工作力量,实现力量统一调度、工作高效运行。配齐纪检委员,编织广泛覆盖的“基层监督网”。督促乡街党(工)委配齐配强村(居)党组织纪检委员,切实做到应配尽配。加强对村居纪检委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村居纪检委员“监督员”、“信息员”和“宣传员”作用。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严格落实《关于深化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健全领导机制,提高派驻机构的归属感、认同感和使命感,不断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派驻监督不深入、不全面、不经常等问题,推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到位,提高监督质量。

(五)深化警示教育,筑牢廉政防线。积极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制定深化一体推进“三不”工作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用好“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威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环境。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案发单位开展“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释责”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开展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旁听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庭审活动及组织干部到蚌埠监狱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身边人现身说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底线思维和法纪意识,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组织编印我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汇编,对近几年我区查办的党员干部典型案例中违纪违法的主客观方面行为的成因、心理进行剖析,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戒,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正确用权。

(六)发挥震慑作用,巩固反腐成果。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突出执纪审查重点。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坚决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严肃查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七)严守政治标准,提升巡察质效。2021年区委换届工作前启动第十二轮巡察,对11家被巡察单位开展“回头看”,继续抓好第十一轮、十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回访督查,压实整改责任,巩固巡察成果。谋划制定《四届龙子湖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5年)》、《四届龙子湖区委巡察工作全覆盖方案》。启动四届区委第一轮巡察,计划巡察10家单位。对标上级要求,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积极探索整合监督力量、共享监督成果的实现方式,做到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巡察监督工作格局。抓好巡察整改,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落实好《龙子湖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对各整改责任主体“再监督”,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

(八)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履职能力。加强区纪委监委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多措并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立足岗位要求,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全面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激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新发展激发新动力,新征程展现新作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是我们的重大政治责任。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纪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实干担当,团结一心、奋发进取,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把龙子湖区建成东部新中心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