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工青妇支部关于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1-20 09:18    来源:龙子湖区纪检监察网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至5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认识

工青妇三部门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一致认为区委巡察组对三部门的各项工作评价客观公正,反馈的问题准确真实,完全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规定,结合“讲重作”专题教育活动,直面问题与不足,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对照问题,深刻反思

深刻反思,强化原因剖析。支部于2019年8月12日召开了支部党员群众大会,专题学习研究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主动“对号入座”,深入思考、深刻自省。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做到统筹安排,一并解决。

三、聚焦问题,严格标准,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结合“对标中心找差距,立足自身勇担当”大讨论活动安排,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坚决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扎起制度藩篱,确保问题整改制度化、长效化,从制度层面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用行动巩固和扩大巡察工作成果。

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工青妇支部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廉洁风险等6各方面主要问题,经过认真思考,分别撰写了发言材料。组织生活会上,全体党员提出了整改措施,为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工青妇支部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六个方面主要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逐一落实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缺失、三部门均无行政会议记录、个人提供参加会议的记录只记结果,没记过程。

整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制定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明确会议记录人,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2.政治理论学习不认真、不深入,未能扎实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个人学习笔记不完善,述职述廉报告有抄袭现象。

整改情况:结合当前政治学习内容,制定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计划,进一步细化学习任务和目标,确定每月不低于两次周三学习计划,增加学习讨论频率,提升学习效果;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由支部负责人对述职述廉报告有抄袭现象的两位当事人进行警示约谈,并记录在册。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3.党组织自身建设不规范,2017年度未见工青妇支部上党课资料,2018年上党课内容过于简单,支部2017年成立以来,只召开过一次组织生活会,且召开程序不规范。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未进行总结并制定整改措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一本通内容缺项较多,体制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专题研究班子成员分工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职责;二是对照机关工委党建工作要求,集中梳理、分析情况,查漏补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一本通内容及相关要求,逐条逐项梳理、整改。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4.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以及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执行不力,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支出真实性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组织全体干部党员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会议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有关作风建设规定,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精神动能,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二是召开专门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的凝聚力,激发大家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5.存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位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见部门负责人、支部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未见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资料。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等规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按照要求,认真召开好全体党员大会、上好党课、开展好党员主题活动、开好组织生活会等,并明确专人做好学习记录以及各类会议记录,促使党内生活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6.看望、慰问延伸到外单位人员;购买物品无用途,发放无明细,无领导审批;现金发放补助费或慰问金。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相关规定、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各项财经纪律,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动能和纪律意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工,制定财务审批流程,明确经办、报账、初审、复核等环节的责任人,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加强财务管理。二是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核实支出情况,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完善各项制度

通过对照检查、集中整改,我支部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阶段性成效,但与区委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52-3040167。


                                        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工青妇支部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