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0-12-03 16:37    来源:龙子湖区纪检监察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219日)

沈明星

现在,我代表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以及区三届三次党代会的要求,回顾总结我区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O19年任务。刚才,区委书记朱克华同志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动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市纪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三届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勇于担当、强化监督,为我区实现争先进位、跨越赶超的目标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突出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区纪委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巡察督查、追责问责等工作中。强化政治规矩,重要问题线索处置、重大案件查办等情况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既报告结果、又报告过程。注重发挥协助作用,推动区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把握协助职责、扛牢监督责任,当好参谋助手,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落实“两个责任”一体推进。加强对乡、街(中心)党(工)委、区属党委党组及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的制度体系,推动“一岗双责”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约谈、责任追究、述责述廉以及“一案双查”等制度。集中考核全区“两个责任”落实和惩防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增加党风廉政建设在党政机关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用好问责“撒手锏”,发挥问责倒逼作用,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全年对2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谈话提醒5人。

协助区委深入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切实抓好学习教育、集中研讨、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四个关键环节。全区各级党组织共上党课54场次、举办专题辅导报告18场、参观瞻仰活动26场、重温入党誓词23场、观看警示教育片32场,受教育共计3974人次。开展服务群众活动1511人次,走访慰问贫困户和老党员253人。区级编印下发警示教育读本2套计300册。组织召开座谈会28场,征求意见建议510条,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920个,制定整改措施499条,建立完善制度144个。专题警示教育深化了“讲重作”专题教育成果,有效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的自觉性,推动了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实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有力促进了我区政治生态的持续优化。

(二)突出维护党的纪律,忠诚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维护党规党纪严肃性。切实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加强日常监督,着力发现落实不坚决不到位、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综合运用 “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好第一种形态,通过批评教育、谈话函询、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截止12月底,共对3家单位采取函询了结,15人提醒谈话、2人诫勉谈话等“红脸出汗”措施。严明村居换届纪律,从快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区纪委坚决贯彻落实市纪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十个严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换届氛围,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稳步推进。区纪委共对234名换届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核,取消候选人资格2人,调查核实涉及候选人信访举报线索9件,党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1人。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提名。今年以来区纪委机关共对46名拟提拔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全力保障政令畅通,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区发改委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常念作风建设“紧箍咒”,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紧盯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节假日,积极拓展监督方法, 开展专项检查3次,发现并核查了结疑似问题9个。扎实开展“酒桌办公”和公务用车专项整治。通过明查暗访抽查经营性酒店21家次;利用三个月时间,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公务ETC卡、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借公车支出转嫁费用等突出问题,发现并整改问题5个,收缴违纪款5.5万元,查处通报一起“私车公养”问题。注重廉政警示教育,坚持以身边人身边事为警示,加大典型案例案件通报力度。全年共转发案件通报9期,编发案件通报5期,对5名党员干部点名通报曝光,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组织700多名党员干部观看了《向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亮剑专题警示教育片》。全年共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起,给予党纪处分5人、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1人。

()突出遏增量减存量,坚决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有序减存量、重点遏增量,持续开展三次执纪审查“大会战”。一是集中查处省委、市委、区委巡视巡察交办问题线索及市纪委主要领导签批信访件。从2月份开始,通过梳理分类、分析研判,成立4个调查组,分别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线索39件(其中省委第一巡视组交办12件、第七巡视组23件、第八巡视组4件 、重复9)、市委巡察组交办线索7件、区委巡察组交办问题线索14件及市纪委主要领导签批信访件9件,进行初核调查,立案31件,党政纪处分27人。二是集中查处李楼乡信访举报问题。针对李楼乡群众信访举报不断情况,开展为期一个月集中查处行动,对5个重点行政村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立案3件,党政纪处分3人。三是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在全市有影响的案件。对严重违纪违法的李楼乡黄郢村原村委会书记、主任梅某采取留置措施。经调查,梅某在担任村委会书记、主任期间侵吞集体资产、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00多万元,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市纪委指定,办理了原市纪委副书记赵明伟案共同受贿人魏某受贿案、市人社局公职人员韩某、原某挪用公款和受贿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90万元。截止年底,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65件(含重复件),处置线索74件,立案50件,结案3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其中正科级干部5人,副科级干部2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移交司法机关6人。

()突出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把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巡察工作的首要任务;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巡察工作的根本政治任务。对照树牢“四个意识”要求,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深入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情况,督促各级党组织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立起来,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位。出台《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三届龙子湖区委巡察工作全覆盖方案》、《2018年巡察工作要点》及《区委“五人小组”议事规则》等文件,为推进巡察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2018年,在开展2轮常规巡察基础上,配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医疗卫生领域开展联动巡察,统筹安排民生领域机动式巡察,开展李楼乡困难群众帮扶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9月下旬与市检察院联动巡察了区检察院。全年共完成巡察37家单位,占全年计划的120%,巡察覆盖面达到51家、占总任务的57.9%,巡察覆盖面有力很大提高,巡察工作呈现节奏灵活、有条不紊的良好局面。加强巡察整改督查和指导,督促被巡察单位树牢“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严明时间节点,细化整改措施。第三、四、五轮巡察反馈问题170个,整改完成和基本完成占90%以上;移交问题线索23件,区纪委快速查办给予党纪处分3人。巡察工作成为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有力巩固和深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突出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提升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区委始终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党的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实践。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积极借鉴先行试点地区工作经验,主动担当作为,细致谋划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高标准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区监察委员会如期完成组建工作。区纪委和区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我区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站在了新起点、进入了新阶段。加快推进人员融合。统筹考虑人员的优化重组、交叉混编,把熟悉纪律审查和职务犯罪调查的业务骨干充实到执纪审查部门,熟悉法律文书和诉讼业务的干部充实到案件审理部门,充分发挥转隶人员业务特长和优势,促进转隶人员与原纪委人员各取所长、优势互补。通过实战加速人员队伍深度融合,着力提高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能力,实现纪委监委内部的纪法高效衔接。完善运行机制,细化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运行规范及操作流程。建立信访处置、案件管理、立案调查、案件审理、办案安全等工作制度,出台了《信访件的处理流程及有关要求》、《审查调查谈话工作规定》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严格报批程序、规范流程管控、全程留痕,推进纪法融合,全面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坚守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区监委成立后,向2家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按照市监委指定管辖协助办理留置案件4件;办理检察机关移送蚌埠监狱司法干警违纪案件,党纪处分4人;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对1名外逃涉案人员采取了边境控制措施,同时积极向外逃人员家属宣传相关政策做好劝返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积极建章立制,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意见》、《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工作规定》等文件,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推动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成员单位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资源共享,相互配合,着力增强反腐败整体效能。2018年,成员单位共计报送案件线索15件,立案11件,给予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5人,开除党籍6人。

(六)突出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突出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党管干部的原则,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巩固拓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成果,以赵明伟等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持从严要求,注重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注重干部能力培养和实践锻炼。通过参加上级机关培训和上挂学习等形式,进一步拓宽干部视野,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履职能力和执纪审查水平。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的通知》,开展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为主题的学习教育、业务培训等活动,充分激发全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热情,自觉做到真学、真知、真会、真干,切实解决职责不明确、工作不规范、能力不适应、作风不过硬等问题,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加大干部使用力度,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统筹选拔使用, 纪检监察队伍精神面貌和能力素质明显提升。选优配强了6名街道纪工委书记;提拔4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检察院转隶人员任命为科室主任。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消除存量、遏制增量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仍然存在,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顽疾,在一些单位和部门还很突出;少数党员干部担当精神不强,缺乏责任意识,甚至不担当、不作为。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需要进一步深化,实践运用精准度需要再提高;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到位;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有的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日常监督流于形式,力度不够、靶向不准、办法不多、效果不好;有的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标准不高,重执行、疏结合,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龙子湖区纪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和区委的工作部署,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目标,按照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新时代美好龙子湖区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对表对标,及时校正偏差,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在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充分发挥思想建设正本清源、立根固本、补钙壮骨、凝心铸魂的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辨是非、存真弃伪、筑牢信仰、固守根本,始终坚守爱党报国的初心使命,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深入系统学、持续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全面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矛盾中把握规律、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破解难题。聚焦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进工作的举措、改进工作的本领,做科学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展现科学理论的强大力量。

()强化政治建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另搞一套,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步调一致、行动统一。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等突出问题。

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目前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太敌”,强调“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形式主义背后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官僚主义背后是官本位思想、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的是作风问题,实质上是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按照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认真开展以“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对标中心找差距、立足自身勇担当”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活动,紧盯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抓落实的错误表现,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空喊口号等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拉高标杆找差距,自我加压定目标,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为我区实现争先进位目标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进一步激励各级干部担当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查出问题、严格执纪是成绩,查否问题、还干部清白也是成绩”的理念,既要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又要加大力度查处无中生有、诬告陷害等不良行为。对犯了错误、能够认错、主动纠错的干部, 要体现组织关爱,积极帮助他们放下“包袱”,激励他们重整旗鼓“再出发”。 处分期满后要以适当形式向组织部门提出使用建议,努力促进“有错干部”转变为“有为干部”。

()强化治理效能,持续推进改革创新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处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同级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有效性,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推进区监委向乡街(中心)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或监察专员,赋予具体职责权限,推进监察权向基层延伸,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深化派驻体制改革。根据《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暂行办法》,制定实施《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发挥好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探索对区相关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能和人员,理顺工作关系,分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强化常态监督,着力管控权力运行

强化监督职能。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做实做细做深,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盯紧关键领域、环节和对象,突出对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监督,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抓准。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按照选人用人和管理监督权责一致的要求,推动监督全面覆盖。把对干部的监督融入日常,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

着力转变作风。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守阵地、巩固成果,坚持不懈、化风为俗。注意防止老问题反弹回潮,注意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定期梳理重点,列明清单,靶向治疗。深化公车加油卡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增强监督实效。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督促接受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化机制。探索建立实施区管干部问题线索直接了结办法,对反映不具体、可查性不强的问题线索直接予以了结,把有限的监督资源集中到关键点、紧要处。

 ()强化发现和解决问题,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把握工作重点。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今年将开展3轮巡察,计划巡察党组织25家左右,并按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继续对民生领域及其他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同时推进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全覆盖。注重把巡察监督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增强巡察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

深化成果运用。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和督查督办,完善整改约谈、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巡察整改制度。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落实监督责任,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严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和交办问题线索的办理质效,对整改不力地方进行“回头看”,对责任不落实、敷衍塞责,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配齐配强巡察队伍。按照省、市委要求进一步规范巡察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区委巡察办职能。选拔政治素质高、经验丰富、敢于较真碰硬的干部进入巡察干部队伍,为巡察工作顺利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减存量遏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确保案件质量。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加强谈话场所基础建设,严格留置和谈话措施安全管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严肃纪律处分执行工作,聚焦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少数单位执行处分“秘而不宣、拖而不办、办而不严、归而不全”的现象,有力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继续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对重大、复杂、有影响的案件进行总结,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分析研判涉案乡街、及单位的政治生态,推动各乡街、各部门补齐制度短板,扎牢制度笼子,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发挥反面教材警示教育作用,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工作,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刑事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法规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七)强化维护群众利益,聚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深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结合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度关注影响民生项目、对口帮扶以及民生工程推进等问题,继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查“蝇贪”“蚁腐”,坚决惩治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乡街(中心)纪(工)委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区纪委监委将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抽查复核和通报曝光力度。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长期抓、抓长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主动介入、同步调查,加大提级办案、交叉办案力度,落实联点包案、逐案筛查、内外协作等制度,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处理处罚等记录逐案进行痕迹倒查,并对筛查情况签字背书、以示负责。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对典型涉黑涉恶案例通报曝光,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

()强化自身建设,全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带头加强政治建设。纪检机关是党内纪律部队,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建设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常委会班子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和“头雁效应”,以常委会建设带动机关党的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大力弘扬深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对党员干部既要约束也要爱护,既要监督也要激励,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一致性,敢于为担当负责者担当负责,实事求是,全面考量,审慎用权,绝不能为了自己的政治安全,牺牲别人的政治前途。

带头提升素质能力。不断优化干部结构,激发干部活力,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增强队伍整体功能。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实践锻炼,以参加上级培训、自办培训、跟班学习等形式,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从实践中来、到实战中去,切实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造性地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实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努力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有所突破、有所建树。

带头强化自我监督。坚持权责纪定法定,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奋发进取、砥砺前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美好龙子湖区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