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8-02 16:47    来源:龙子湖区纪检监察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38日至31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及农村公路管理站进行巡察,521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龙子湖区交通运输局及农村公路管理站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保障整改落到实处

自接到反馈意见后,区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各项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分析,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落实时限。全局上下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促进了全局交通运输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建设缺位、基层党建薄弱”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站位不高” 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议事决策机制不完善,议事方式较为简单,未予以书面记录的症结,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全局议事决策方式、方法和程序,明确全局重大事项及决策办理程序。交通运输局重点工作任务,较大资金支出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均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同时,确定了专项会议记录人,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流于形式”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提升学习效果。区交通运输局党支部结合当前政治学习主要内容,制定了全局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细化了学习任务和目标,增加了学习频率,保质保量完成了区机关工委统一安排的学习任务;同时,进一步丰富学习方式,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开展“讲严立”组织生活会,通过自查、互评,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二是在上级党委的支持下,组织全体党员到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到渡江战役指挥部现场教学,有效提升了学习效果,切实加强了党的思想建设。

3、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根基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支部支委会成员工作调整,班子成员调离,分工不明确,组织力发挥不足的情况,立即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支委会班子成员,明确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加强了组织工作力度;二是对照机关党建“灯下黑”整改工作要求,集中梳理、分析未整改到位情况,由支部书记亲自挂帅,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一本通内容及相关要求,查漏补缺,逐条逐项进行了梳理和整改。

4、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措施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多次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十九大会议精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的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精神动能,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二是支部委员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局主要负责人就巡察反馈问题和自身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率先进行自我批评和检讨,带动全体党员也从自身出发,认真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相互进行批评指正,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凝聚力,激发了大家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支部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体现。

5、关于“党的纪律建设坚守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集中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等规定,增强党员组织纪律意识;二是严格按照党内组织生活要求,定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每周一次集中学习,每月一次支委会和一次主题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同时,局主要负责人已结合当前政治理论学习实际,上党课一次;三是明确由支部书记亲自指导、做好学习记录以及各类会议记录,党内生活已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从严治党不力,廉洁风险较多”方面的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动能不足,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搞变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多次集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会计法、会计制度和各项财经纪律,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动能。二是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违反财经纪律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三是有针对性的核实支出情况,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安排区财政支付中心派驻专业财务人员,向全局干部职工讲解财务管理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对财务管理规定的理解和认识;二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梳理全局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按照分工,制定了财务审批流程,明确了经办、报账、初审、复核四个环节的责任人,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审批程序,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力度。

3、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工程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对历年来实施的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二是依据龙子湖区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规定,结合交通工程实际,进一步建立了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机制,对于低于区招标办公开招标标准以下的工程及第三方服务事项,必须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时,要求工程管理人员做好会议记录;三是邀请财务专业人员,对全局账户中的工程项目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于尚未结算、未进行竣工验收项目,通知各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各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项目交竣工和结算规定,在限期内完成结算、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和相关规定的理解和认识;二是组织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核查全局固定资产情况,需登记的补充登记入册、对已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核销。

三、深化认识,坚持不懈,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前期,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只是阶段性的,区交通运输局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第二巡察组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深入整改,继续找差距、摆不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推进交通运输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