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子湖区李楼乡委员会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12-20 16:09    来源:龙子湖区纪检监察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1120日至20181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乡进行巡察。20182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中肯指出了我乡在党委班子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坚强有力等12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按照区委第一巡察组要求,现将我乡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党委班子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坚强有力,执行群众路线有偏差

1.乡党委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党委会议记录次数少,且与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混用,不规范。

一是乡党委制定下发《李楼乡党委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党委会记录档案,设立专用记录本,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如实记录乡党委会内容,杜绝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代替党委会二是对于部分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党委会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执行,并作为推进落实、督促检查的重要依据;三是完善会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对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会议主持人、记录人等,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对表决事项和意见等情况始终做到有文件、有记录、有签字,并存档备查,确保决策过程有据可查;四是要求会议记录人针对记录空页多、记录不规范等情况写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约谈。

2.在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决策部署中领导不力,执行群众路线有偏差,表现为党政班子工作方法简单,不敢触及矛盾,求稳怕乱,但结果不稳更乱。

一是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对有关重要问题、重大事项按规定做好请示报告,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三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总结以往项目建设、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等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用理论指导实践,举一反三,求真务实、敢于碰硬,不断提升解决问题的合理化、科学化水平;四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组织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逐一进行自我批评,严肃开展相互批评,从思想深处深挖回避矛盾、求稳怕乱的根源,进一步激发党政班子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为民服务的源动力。

(二)党政班子对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严,导致部分干部无所作为、失政懒政

一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将“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融入中心工作,利用每周一、三、五乡点名会和干部大讲堂、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站位、理论水平、工作本领;二是修订完善《李楼乡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和《李楼乡机关效能督查办法》,组织机关干部重新深入细致学习,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三是加强制度执行力度,严格按照考勤管理制度和效能督查办法对干部进行管理,由乡党政办负责统计干部违反制度规定情况,定期在干部例会上进行通报,进一步增强乡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四是将《蚌埠市机关效能问责办法的通知》中列举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形作为监督检查重点,纳入干部日常督查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常态化开展效能检查,加大问责力度。

个别项目由于种种原因而停滞不前。

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大项目推进力度,认真分析研判项目的存在问题、焦点难点,全面布局,合理计划,统筹推进,按照区征迁领导小组安排限期完成;二是启动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对已签订协议的征迁户尽快补偿到位,动员其搬家;对未签订协议的征迁户逐户摸清不愿动迁的原因,由项目指挥部成员包案到户,动员尽快签订协议。

从乡党委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等活动记录看,尽管形式有模有样、材料齐全,但成效终归虚化,没有转化为工作动力。

一是组织开展现身教育学习活动。41日,乡党委宣传部组织机关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主题教育活动,深切缅怀在对越轮战中牺牲的我乡革命烈士,以红色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二是严格落实修订后的《李楼乡机关效能督查办法》。由乡党政办牵头,加强机关效能管理,重点督查机关执行力、机关作风建设、文风会风等方面,把效能管理贯穿至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和落实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任务落实全过程中;三是精心组织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以深学、实做、真改为抓手,坚持知行统一,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日常,坚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全乡中心工作,结合具体工作要求,用工作实绩检验学习成效;四是营造李楼乡干部容错纠错环境。转发《蚌埠市鼓励改革创新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鼓励全乡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履职者担当,为尽责者负责。

乡机关支部学习制度虚设,党员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没有开展的记录。

一是组织召开支委会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求,制定乡机关支部《2018年机关支部组织生活计划表》,按照计划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建立完善机关支部“一本通”;二是邀请上级专家学者,深入开展机关干部大讲堂。331,举办2018年李楼乡干部大讲堂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邀请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进行授课,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理论水平、政治站位、工作本领;三是安排专人及时对各类学习、教育活动进行记录。

(三)重大项目“任性决策”。一些工程项目不经会议研究,不走招投标程序

一是全面梳理、反思重大决策相关机制,进一步排查漏洞、完善制度,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乡党委研究制定《李楼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和执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三是严格贯彻落实《龙子湖区限额工程与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制度,从严规范招投标程序流程,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完备招投标手续和资料;四是及时补齐工程比价信息、施工合同、审计报告、验收报告、会议记录等财务报销材料,规范工程类工作财务报销程序。

(四)基层组织建设方面,领导和指导均不到位,村级“两委”班子不团结问题突出

一是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村,乡党委指定乡党委副书记和乡纪委书记约谈两个村的“两委”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做出书面检查;二是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做好后备人选摸排工作。5-9月将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乡党委组织部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对各村换届后备人选进行了摸排上报。

(五)党建材料不规范

一是组织开展14家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关系集中排查“回头看”,对排查不仔细、工作不扎实的党支部,乡党委组织部进行约谈。经过“回头看”,14家单位均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上报;二是制定规矩。强化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和刚性约束力,确保中心组每月学习一次落到实处。乡党委研究制定《李楼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等制度,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定下规矩;三是规范开展。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精心组织乡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依据制定的学习计划扎实开展每次学习,高标准做好中心组学习记录,规范活动痕迹;四是带头垂范。乡党委书记在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带头谈体会、谈不足、谈要求,同时要求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自己分管工作积极主动发言,谈政策部署、工作思路、方法措施。

(六)党费收缴不规范、不及时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党员的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党支部和党员切实履行及时足额规范交纳党费义务,并做好党费收缴情况公开公示工作;二是党费账册实行了专人管理,做到实时、准确、规范记录;三是对全乡各基层党组织近年来的党费收缴情况、手续办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2018年我乡党费收缴工作坚持一月一收缴、一季度一公示。

(七)部分“非公企业党建”名存实亡,党员无活动阵地

一是撤销部分非公支部。经请示区委组织部,对部分已倒闭且无活动场地的非公企业进行了摸排,410日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撤销巡察中提到的非公支部;二是加强支部公章管理。对撤销的非公支部,乡党委组织部将集中收缴支部公章。

(八)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公务活动及津补贴发放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28200元;二是认真落实《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综合治税先进单位及奖励的通知》文件,对在综合治税工作中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时,确保奖励不超范围、不超标准;三是按照财务工作要求,完善相关福利奖金支撑文件、发放清单等附件材料;四是严格依据《龙子湖区李楼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在职村干部工作考核及工作报酬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规范兑现村级“两委”班子成员有关补助和奖金,入账时附齐相关文件、政策、纪要等支撑材料。

(九)财务管理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乡级有关费用支出不规范。

一是及时清退购烟费用3960元,并由乡党委书记对当事人实施警示谈话;二是乡直各部门、各行政村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意见,重申“六条禁令”、“省委三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八条规定”,严格对照支出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允许入账。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严格把关,财政所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审核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销;四是财政所组织乡直各部门财务人员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等政治性约束规定和《蚌埠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等财务政策制度,从思想上正确认识体会,从行动上严守红线不触碰;五是乡财政所加大财务支出审核把关力度,规范审批报销流程,坚决杜绝各类费用重复报销现象;

2.村级有关费用支出不规范。

一是及时清退违规报销的汽车油费16864元,对相关村干部实施了警示谈话;二是要求各行政村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龙子湖区李楼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政策,规范村级基本运转经费、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三是由乡纪委、“三资”中心分管领导约谈“三资”负责人,督促“三资”中心加大报批审核力度、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杜绝违规支用村级资金现象;“三资”中心组织各村具体负责财务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明令要求各村严格按照《龙子湖区李楼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龙子湖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范村级各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无招投标及验收、审计等程序

一是对建设项目工作,及时召开项目组会议和班子成员会,集体研究决策,并做好会议记录。达到招标要求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上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其它未达到市级招标要求的根据《龙子湖区限额工程与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精神上班区招标办进行招标;二是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进行项目施工,完善工程验收、审计机制,今后项目验收、审计原则上均通过第三方进行,安排专门人员从事档案管理;三是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村级重大事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规范组织实施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严厉打击、严肃处理党员干部从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的行为;四是乡“三资”中心组织15个行政村开展专项业务学习和培训,强化过程监督检查,严把工程实施和财务报销审核关。

(十一)村级聘用工作人员程序不规范

一是集体约谈8个涉及聘用人员村的“两委”主要负责人,同时明令禁止各村换届选举前再以任何工作理由私自聘用村级工作人员;二是出台《李楼乡行政村聘用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以后因人手紧缺、工作繁重等确需聘用工作人员,且村级经济状况尚可负担聘用人员费用的村,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至乡组织部,待乡级批准后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规范操作聘用事宜。

(十二)聘请律师支出较大,且无文件规定

一是警示约谈相关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三资”中心负责人,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审核把关,从根本上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二是严格按照《龙子湖区李楼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文件及市、区两级专项督查“三资”管理工作的要求,各村2000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必须执行实施“四议两公开”程序,对手续不全、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入账。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乡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乡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乡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