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11-16 09:55    来源:龙子湖区纪检监察网  

 

 

第一部分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1. 主要职责

  1.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

    1、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 监察委员会的职能是:

  1. 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

    2、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3、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单位本级决算和所属事。

纳入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委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参考附件。

第三部分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04.40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04.40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4.35万元,下降16.81%,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公用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03.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4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0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50万元,占87.72%;项目支出24.99万元,占12.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4.40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04.40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35万元,下降16.81%,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公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4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26万元,下降17.33%。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公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22万元,占69.89%;城乡社区(类)支出61.27万元,占30.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2.62万元,支出决算为20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一是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人员并入,各项支出增加。二是新增留置案件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03.4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2.62万元,支出决算为14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公用支出及留置案件办案费用。

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2020年综治奖、清算2020年文明创建奖金及2021年创城保证金奖励。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91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奖励金;公用经费107.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59万元,比2020年减少31.85万元,下降29.6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节约机关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如下格式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2个项目,涉及资金115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项目支出达到预期目标。

组织对“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费用”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25万元。该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项目支出达到预期目标。

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2021年,在区人大、区政协、区委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及历届全会指示精神,有效地完成了2021年全年目标任务。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均得到提高,财政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和财政下达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以及社会监督。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直接转账支付到项目单位或个人,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变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2021年主要工作预期总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区政府目标考核优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8分,自评结果为“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二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三是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四是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费

主管部门

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实施单位

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5

25

24.99

10

99.96%%

1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25

25

24.99

-

99.96%%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目标2: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
 目标3: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目标4: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辆。


 目标1: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目标2: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
 目标3: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目标4: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辆。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50分)

数量指标

购置执法执勤车辆

1辆

1辆

10

10

 

质量指标

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显著提高

显著提高

8

8

 

时效指标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100%

≥100%

8

8

 

项目完成及时性

当年完成

当年完成

8

8

 

成本指标

是否采取必要的成本控制措施

8

8

 

预算控制率

≤100%

≤100%

8

8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提升

提升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

提升

提升

7

7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能力

提升

提升

7

7

 

可持续影
响指标

发挥作用期限

持续

持续

6

6

 

满意度指标
(2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提升

提升

5

5

 

政府满意度

提升

提升

5

5

 

总分

 

 

100

100

 

 

  1.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费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费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部门三公经费公开

 

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35

32.52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

   0.0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4

  32.4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

   7.47

        公务用车购置费

    25

  24.99

                                      

    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2.52万元,完成预算的92.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节约“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占0.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46万元,占99.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故2021年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94万元,下降94%,下降的原因是一是因疫情影响,单位之间学习活动减少;二是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管理规定。2021年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内公务接待共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阜阳市颍州区纪委来访学习考察接待。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46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54万元,下降4.53%,下降的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99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04%,下降的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节约“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7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53万元,下降17%,下降(增长)的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留置案件及监督检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