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时间:2022-09-16 15:10    来源:龙子湖区纪检监察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915日至1120区委第巡察组对解放街道所属社区()党组织开展背包式巡察。

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巡察监督。把“一把手”作为巡察监督重点,重点巡察以下问题: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含意识形态工作、保密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情况。(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包括各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积极作为、为民服务情况;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包括基层各级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干部担当作为情况;落实换届工作情况;对巡察监督、审计监督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设置举报电话、信箱,安排专人接访区委第巡察组举报受理电话号码为0552-3010209,举报信箱设置在街道以及社区(村)办公场所大附近来信举报请寄龙子湖区委第巡察组接访地点设在龙子湖区政府办公大楼辅楼3楼区委第巡察组办公室(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