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龙子湖: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做好选人用人“质检员”

时间:2022-03-14 11:43    来源:龙子湖区纪检监察网  

“关于何某某等同志征求意见的函已收悉,经审核,现回复如下:何某某于2019年12月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已过影响期,除此之外我委未收到以上其他同志的违规违纪线索......”近日,蚌埠龙子湖区纪委监委在综合审核意见的基础上,对拟推荐考察的14名同志出具了党风廉政意见。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该区纪委监委建立科学规范、程序严谨、责任明确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机制,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37名拟提拔任用及评先评优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了审查。 

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科学性、权威性,该区纪委监委实行多科室协作的方式,严格遵循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密审核审查对象是否有信访问题线索、是否存在“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是否有立案情况、是否有受到党规党纪处分情况,确保审核无死角、无遗漏。对正处在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党员干部,坚决取消其提拔任用、评优评先资格,维护党规党纪权威,选拔任用忠诚干净的党员干部。 

此外,实行室负责人负责制,加强委机关各部门之间横向沟通联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实行逐级领导签字审批制度,为廉政意见回复提供准确性、真实性保证。 

“只有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才能真正选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同事服气的干部。”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