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蚌山区纪委监委召开的线索排查会上,大家针对一条涉及农村垃圾处理及人居环境的问题线索展开深入讨论。与会负责人指出“这个问题不仅关乎垃圾处理,更与乡村环境整治紧密相连,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有必要进一步深入调查。”经研判,大家一致认为该线索内容具体、指向明确、证据便于收集,具备深入核查的条件。
今年以来,蚌山区纪委监委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着力破解问题线索处置中存在的不精准、不科学、不及时等问题,推动监督执纪质效持续提升。今年以来,全区已处置问题线索396件,谈话函询38件次,立案158件次,采取留置措施7人,成案率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5.7%。
在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该区纪委监委注重精准把握“四种处置方式”的内涵与适用情形。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问题线索处置涵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和予以了结四种方式。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过度依赖“初步核实”、其他方式运用不足等问题,区纪委监委强调根据线索具体情况合理选用处置方式:对内容具体、可查性强、可能追究纪律或法律责任的问题,适用初步核实;对适宜通过教育提醒解决的,提高谈话函询比例,引导干部主动说明问题,体现“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对反映不实或暂不具备核查条件的,准确运用予以了结;对“暂存待查”也做到严格把关,防止线索积压或流失。
为提升线索处置的精准性,该区纪委监委成立了问题线索研判小组,强化对问题线索的综合分析研判,不仅关注问题本身,还深入分析反映问题的实质、反映人的目的,并从可查性、指向明确度、难易程度等维度逐条甄别,分类提出处置方案。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件做到精准识别、及时剔除。同时,定期组织会商研判,听取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汇报,特别对涉及营商环境、乡村振兴、侵害群众利益等重点领域的重大疑难线索组织专题分析,从中查找出问题规律,并通过跟踪督办、定期调度,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提高线索的可查性和成案率,实现办案质量与效率双提升。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注重严格区分问题线索的轻重缓急,服务于“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的目标,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作为监督执纪执法的重点,优先处理已经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障碍的问题。在坚持“严”的主基调同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