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让宣布处分决定成为警示教育课堂

时间:2019-06-19 15:55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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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县里把这些昧良心的村干部给处理了,要不然俺们老百姓的血汗钱都被他们贪完了……”近日,在五河县头铺镇官桥村村民代表会议上,当大家听到县纪委监委宣布的对该村党总支原书记丁景成等9名村干部的处理决定及通报后,会场里纷纷响起议论声。

2018年8月,五河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头铺镇官桥村村“两委”干部合伙侵占电力工程青苗补偿款、勾结施工方骗取工程款等问题。经过调查,最终,5名党员村干部受到党纪处理,2名党员村干部受到组织处理,其中,3人被开除党籍,2人被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另2名非党员的离任村干部分别被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和取消离任待遇。该案共追缴违纪款19万余元。

案件查处并不意味着结束,6月13日,五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五洲亲自来到头铺镇官桥村,在村党员大会上现场宣布了对原村书记丁景成、原村主任刘绍华等9名村干部的处理决定,通报了有关村干部抱团违纪、合谋虚报私分项目资金、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公款吃喝、侵害群众利益以及帮助他人骗取国家和集体资金的严重违纪违法事实,并通过剖析教育以案释纪、以案施教,传递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下达处分决定不是审查调查的终点,如何做好‘后半篇文章’更是关键。”为了实现审查调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五河县纪委监委扎实推动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提质增效,从强化震慑和警示教育着手,把处分决定宣布工作从“一张纸”变成了“一堂课”“一面镜”。宣布处分决定时,除了宣读处分决定文书外,还结合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系统的政治生态情况和部门、行业特点,通报审查调查过程,分析案件的违纪违法特点和警示意义,讲解相关政策、规定和党纪法规,提出具体整改目标和要求,使宣布的内容成为纪法的传播机、教育的反光镜、发人深省的警钟。

“这些被处理的村干部,都是以前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看到他们因为违纪违法被处理,被老百姓戳脊梁骨,教训真是太深刻了。”参加处分决定宣布会议的官桥村现任村书记丁云旺颇有感触。

处分决定宣布工作也成为以案促改的重要抓手。针对官桥村村干部腐败窝案,该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现场开展自我批评,深入挖掘了党委、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和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上存在的不足与短板,并表态“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对照整改,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过去,处分决定宣布完就结束了。如今,我们更注重发挥案件的警示作用,对影响面大、涉及问题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履行宣读决定、被处分人检讨、单位负责人表态讲话等程序,组织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议,要求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全体党员参加,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以警醒更多的党员干部。”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五河县纪委监委在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的同时,更加重视发挥处分决定宣布的警示教育作用,让“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立在墙上的镜子”,切实增强了警示教育的针对性、震慑性和实效性,达到了惩处一人、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已前往18家单位宣布26人次的处分决定,累计受教育人数达800余人,让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为了教育警醒的生动课堂。(五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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