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全市中小学暨中职招生工作“约法三章”

时间:2019-06-17 08:36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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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19年度全市中小学暨中职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近日,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抓住关键时间点,积极开展事前风险提醒,强化事中监督,明确招生过程中的纪律要求,对招生工作“约法三章”。

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增强纪律意识与规矩意识,建立招生广告的审查机制,实施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严格规范招生信息内容,明确招生计划、范围及形式等,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中招环境;二是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党规党纪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严格规范管理,完善监督机制。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招生考试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

规范招生行为。一是实施“阳光”招生,各类学校全部纳入统一招生管理,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简章及广告宣传材料须经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对外发布,严禁虚假宣传;二是义务教育招生坚持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和房户一致的基本原则,禁止组织笔试、面试入学;三是严格学籍管理,规范建立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四是严禁有偿招生,对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坚决制止“以权择校”和“以钱择校”行为,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保障学生入学公平。

严格监督执纪。进一步加大对招生行为的监督,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投诉电子信箱,组织人员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学校和个人。对违反招生政策、破坏招生纪律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形成“谁违规谁担责”的高压态势。守住底线、把住红线,敢于亮剑,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安全、平稳完成,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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