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给旅游买一份“廉洁险”

时间:2019-05-23 16:04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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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草木葱郁,万物生长,旅游正当时。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选择在此期间外出旅游,释放工作压力,放松身心,领略祖国壮美河山,本无可厚非。但一旦涉及到用谁的钱、通过何种形式、什么时间去,就需要仔细思量,慎之又慎。

近期,中央纪委通报了10起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其中有3起涉及公款旅游,占比颇高。这些案例中,有的假调研之名,到风景名胜区一饱眼福,产生的费用以虚报伙食、交通补贴方式进行报销;有的趁商贸洽谈之机,“任性”更改考察路线,借机到周边散散心,花费由同行的4家企业均摊;有的甚至在外培训期间,擅自退出培训,明目张胆地外出赏景。这些人虽受到严肃处理,但背后隐藏着的“四风”问题隐蔽性和顽固性,值得所有党员干部警惕。

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款旅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更是明文规定公款旅游属违纪行为,但还是屡屡有人顶风违纪、以身试纪,着实让人震惊。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及年休假的普及,党员干部有足够的能力和时间旅游,但本为放松身心,寄情山水的旅游,却要打着开会、考察、培训、交流、调研等幌子,以逃避组织检查,甚至揩“公家”油,为自己的旅游买单,或将旅游费用摊派到企业,这就等于跨进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雷池”。如若任由玩风盛行,将会给“此间乐,不思蜀”的庸官留有一席之地,不仅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更是浪费了国家资产,有的甚至成为围猎者瞄准的“软肋”,投其所好以牟取不正当利益。如此一来,“食民之黍”的几率便会增加,继而为群众所不齿。

纵观查处的公款旅游典型案例,不难发现这些违纪行为后,所在单位难辞其咎。有的纪律松弛,问责失之于宽软,给予处分多为不疼不痒的小敲小打,“打个哈哈就过去了”;有的搞“法不责众”,不了了之;有的差旅发票审核不严,让“蛀虫”有缝可钻。导致“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哪儿好就往哪儿去。”正因为违纪成本低,才会让公款旅游者心存侥幸,趋之若鹜。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纪委公布的3起案例中有2起是披着“马甲”的变相公款旅游,以为遮遮掩掩,抑或利用转嫁费用这招企图“隐身”,就能安全“返程”,特别值得警惕。

号准了脉,下一步需对症下药。狠刹公款旅游之风,严格差旅费报销必不可少,不合规的坚决不予报销,并定期对差旅费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收紧财经制度的笼子,捂紧公家的“钱包”。同时,要“板起脸来”严肃查处,根据违纪情节严重程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执行,发挥纪律的刚性约束力,绝不能让板子“高高举起又轻轻落下”,轻描淡写地批评教育罢了。还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让胆敢“踩红线”的人“丢人现眼”,促进党员干部思想层面要与侥幸心理划清界限,摒弃“占便宜”观念。

“节分端午候谁言?万古传闻为屈原。”又一年的端午临近,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因其清廉质朴品格受后世敬仰。在这“最具清廉气息”的节日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公款旅游这类“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动辄则咎。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守住心、管好手,花自己的钱,用自己的时间去旅游,这才算给旅游买了一份“廉洁险”,方可安心徜徉于暮春初夏的山水花海间。(蚌埠市纪委监委 付静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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