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纪检监察干部交友须慎之又慎

时间:2019-01-02 16:47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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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4日,中央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再次对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提出要求,“要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把纪检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干部手握着监督执纪问责大权,职务影响力大,最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围猎”。梳理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现其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这些人的堕落轨迹总有“朋友”的影子伴随,有的是“趣味相投”的朋友,有的是两小无猜的发小,有的是同门共业的学长学弟……

邓小平同志说“朋友要交,但心中要有数”;曾国藩言:“一生之成败,皆关于朋友之贤否,不可不慎也。”纪检监察干部是社会的一员,结交一些朋友也属人之常情,本身无可厚非。但我们并非生活在真空中,没有天生的免疫力,交什么样的朋友、怎样维护健康纯洁的朋友圈至关重要。

首先,要简化朋友圈。人在职场,似乎都有一个错觉,那就是“多个朋友多条路”。其实,朋友圈不是越大越好,交往人员也不是多多益善。交友过杂过滥,劳心伤神,势必会被一些所谓的朋友所累。驻邵阳市公安局纪检组原组长朱甲云案发后,调查发现,其朋友圈中不乏灰色人物,这些人对朱是提名知人、提人知事、提事知好,尊其为“朱哥”。朱甲云也乐得与这些人称兄道弟,沉迷于灯红酒绿,享受被众星捧月的虚荣,在觥筹交错中忘乎所以、任性妄为,渐渐走上严重违纪违法的不归路。因此,作为执掌公权力的纪检监察干部,更要简化朋友圈,面对灰色利益请求“添加你为好友”时,要遵孔子说“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主动往后退一步,保持距离、划清界限。

其次,要净化朋友圈。一些纪检监察干部随着职位提拔、地位升高、权力增大,形形色色的“朋友”也纷至沓来。这些人明修礼仪“栈道”,暗度腐败“陈仓”,以人情交往幌子,暗打个人利益“算盘”,伺机利用纪检监察干部手中的权力搜罗线索、打探消息、销案平事。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正是在地方所谓朋友寻求帮助时,没有守住底线,当起了“内鬼”,拿工作秘密做交易,故意泄露案情换取工程项目,最终东窗事发。所以,作为手握执纪执法大权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那些能量大、会来事、敢花钱、讲义气的人,对那些背景复杂、社会交往混乱的人,要果断的排除出朋友圈,让自己的社会关系干干净净、朋友圈清清爽爽。

再次,要淡化朋友圈。真正的朋友是“相见亦无事,不见常思君”的,而不是常在一起推杯换盏、猜拳行令的,纪检监察干部应该遵循“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的交友原则。现实社会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突破公私、义利、法纪等边界和底线,滑入看似温情脉脉的不正当朋友圈。江西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原主任陈阳霞,刚被提拔还不到一个月,就因为出入私人会所参加一个小范围的朋友聚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终止了副厅长级室主任试用期、调离省纪委机关。所以,身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安天下,必须先正其身”,自觉保持内心的一份清醒和宁静,多交益友、不交杂宾,淡化朋友圈,让自己远离“河边”,始终处于安全地带。

古语有云,“匹夫不可以不慎取友”,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执法者,更要在纯洁朋友圈上做表率,端正交友动机和目的,知人而交、择善而从,做到心中有数、往来有度。唯有此,才能以正身正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要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的要求。(固镇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乔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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