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念好“三字诀” 构建和谐政商关系

时间:2018-12-07 15:54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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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构建积极、健康、向上的新型政商关系,怀远县多措并举,聚力打造优质高效政商服务环境,为构建新型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理”关系。制定出台《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办法》,建立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制度,明确全县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至少联系1家非公有制企业,每季度至少深入联系点实地调研1次。制定出台《怀远县鼓励改革创新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激励党员干部积极作为,服务靠前,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主动履职担当。同时,结合日常党纪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着力夯实全县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筑牢政商交往不违规不越矩的思想道德防线。

“常”监督。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与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过程中,不得出现由企业支付应由单位或者个人负担的费用等十类情形,对反映破坏亲清政商关系的问题线索及时受理优先处置;开展党政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摸排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在企业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插手干预工程、强行推销、强买强卖、强行指定中介服务单位等违纪违规现象;对民营企业反映的相关职能部门存在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等现象,积极与有关部门人员对接,及时沟通处理,严查快办,保护企业相关人员和财产安全,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严”纪律。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决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亦官亦商等违纪违规问题,对非公有制企业正当要求当办不办、推诿扯皮、设租寻租、索拿卡要等行为坚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破坏政商关系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切实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震慑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健康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怀远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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