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当官不能一心二用

时间:2018-11-21 10:49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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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尤其是领导干部,作为一个部门或地方的一把手,必须拥有胜任这个岗位的能力。所谓在其位,专其能,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领导干部一心二用,一边当官、一边发财。如倪发科、陈树隆、周春雨等,他们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长期亦官亦商,明知违法违规,断不可为,却仍铤而走险,不知收手、不知收敛,最终走向党和人民的对立面。

在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之外搞点副业,认为自己挣钱改善生活、没有搞腐败,有何不可。在“当官”和“发财”之间“左右逢源”,为自己“鱼”和“熊掌”兼得而沾沾自喜。

殊不知,生意人哪个不是希望将生意做大做强,财源滚滚,既然动了心思,就会有“利”而往之,想尽一切办法追逐利润。即使你没有搞腐败的想法,但是难免不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围猎”,在生意红火的背后,往往都隐藏着权钱交易。

究其原因,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淡薄。“在其位不谋其政”,手握公权力却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被欲望冲昏了头脑,将手中的权力当成砝码,忘记了党纪国法,忘记了组织的重托,忘记了自己担负的使命。不仅败坏了风气,滋生了腐败,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最终也使自己陷入违纪违法的境地,落得个两头空的下场。

国家成立之初,毛泽东同志就要求党员干部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一心二用,这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在当前进入新时代的发展阶段,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污染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强力推进中,更要求党员干部要全身心的投入、全力以赴、一心一意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更不能一心二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都明确了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和相应的处分规定。

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党员干部:“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去做官。”既然选择了公职,就不能“一心二用”,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宗旨之要,不忘人民公仆身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时刻牢记党纪国法、时刻做到警钟长鸣、时刻不忘初心使命。

“当官发财皆两道、一心二用不可为。权财幻想莫深陷,永葆清廉是本色”。(蚌埠市淮上区纪委监委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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