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积极探索工作方法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时间:2018-11-15 11:09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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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怀远县纪委监委主动适应监督执纪新形势,积极探索案件审理工作方法,注意把握审理工作流程和定性量纪,充分发挥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审理工作质效。截至目前,共审结案件382件次,同比增长23.5%。

完善纪法衔接

加强业务培训和对下指导,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针对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审查等方面加强培训辅导,邀请相关专家授课指导,提高审理职务犯罪案件能力。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精讲,对真实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将其作为监督执纪的标尺,梳理案件细节,完善证据链条,排除非法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注重程序规范

围绕实现对违纪和违法犯罪案件一体、高效审核把关,细化审理工作流程,确保在案件受理、审核、处分、移送、执行各环节实现纪法同审。审理报告既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又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健全完善案件移送登记制度,规范权利告知、审理谈话、补充调查、处分执行报告等程序,严把案件材料、手续程序和定性量纪关,对审理中发现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材料不全等问题,限期纠正或完善,坚决杜绝“事实不清定性、个人好恶量纪”,确保每起违纪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理、量纪恰当,当事人信服。

强化工作实效

不断探索总结适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原则、标准和界限,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推行案件审理责任制,确立“谁审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办案人员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条规法律适用、办理程序“四负责”机制。在质量第一的前提下,做到快审快结、快进快出。推进“后半篇文章”常态化,结合具体案件提前对“后半篇文章”统筹布局,加强对重大案件通报的审核把关,提高案件后续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以案明纪、以案说责、以案促建。(怀远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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