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经开区:“三个强化”落实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

时间:2018-11-14 09:46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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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科级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准确掌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信息,坚持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作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使其成为从严管党治党的一把利器。近日,蚌埠市经开区纪工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通知下发后,全区各部门、单位迅速落实,认真组织全区162名科级干部集中填报。

强化责任落实。出台《蚌埠经济开发区关于科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科级干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将申报对象由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延伸到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把全区在职科级干部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科级干部全部纳入报告人员范围,并要求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申报内容、注意事项、纪律要求,夯实责任,确保报告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审核把关。发放填写《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明确科级干部婚姻状况,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从业,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等2类14个情况作为必报内容,区纪工委指定专人负责报告材料的受理、审核、归档等工作,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实行动态管理,除了每年一次的固定时间填报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要求作为重大事项报告及时作出变更说明,充分发挥个人事项报告的监督时效性。

强化抽查核实。结合干部提拔任用、谈心谈话、重点工作督查等工作,对个人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切实把抽查核实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中。对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在查明情况后,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蚌埠市经开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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