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党员干部要坚守淡泊名利的心

时间:2018-11-09 09:17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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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淡泊名利是一种科学的人生态度,是一种崇高的人生境界,更是党员干部的修心之策。党员干部应当正确看待工作与生活中的苦与乐、得与失、利与弊,培养积极的价值取向,将淡泊名利作为自己的修心之策,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文化素养,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领导干部既想做官,又想发财,在金钱的诱惑下丢掉了宗旨和信仰。有的把当官和发财等同,“千里为官只为财”;有的在权钱交易上搞“明码标价”;有的见钱来者不拒,弃名节如敝屣。想当官发财两不误,权力观自然就会跑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便是必然结果。梳理已查处的腐败案例,不论是高级领导干部,还是基层官员,过不了金钱关是贪腐发生的重要原因。一旦他们起了自私自利之心,便会一步一步走上以权谋私的不归路,最终被用金钱打造成的镣铐捆住手脚,受到党纪严惩。

淡泊名利、无私奉献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操,需要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培养,需要用行动来体现。具体来说:第一是吃苦吃亏,凡是吃苦吃亏的事,自己走在前面,别人自然就会跟上来。第二是受得了委屈,能够任劳,也能够任怨。第三是敢于开拓,敢担风险,敢于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党员干部要常“照镜子”,做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从自身做起,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和带动别人,不但要做领导者,更要做实践者。

党员干部要有无私奉献精神,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精神,不断提升个人的理想追求,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同时,还要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坚决抵制各种拜金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思想,时刻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维护好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淡泊名利是党员干部公仆身份的必然要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每一名党员干部务必将淡泊名利作为修心之策,培养“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胸怀和气度,坚持以德修身、以德立规、以德定行,不谋一己之得失,而忧事业之兴衰,全身心地投入到为社会谋发展为人民谋福祉的工作中。(蚌埠市禹会区秀水社区 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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