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9-25 09:08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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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9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含红十字会)进行了专项巡察。6月14日,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担当,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反馈会后,委党委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迅速行动,认真学习反馈会议精神。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委党委诚恳接受,认账认责认改,坚决以从严从实的态度抓好整改,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整改期间,委党委召开专题会议4次,印发巡察整改专刊简报7期,形成各类总结报告10份,及时修订完善制度59项,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是深入查摆问题。委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实施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研读反馈意见,坚持立知立改、举一反三,将巡察反馈的7大方面共42项问题逐条分解、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对照整改问题清单,对问题进行再梳理,措施再细化,了解整改工作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对出现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和研究,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为强化从严监督和管理,实行“一日一总结、三天一推进、七天一调度”的整改推进机制,集中开展“弘扬正能量传播好声音”等“8+4”专项活动,以建立规范有序、标准明晰、监督有力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形成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抓中心议大事不足。委领导班子把主要精力放在应对上级目标考核上,对全市医疗卫生事业的长远规划研究少,在深化改革、攻坚克难、服务基层等方面推进不力。如对特殊学科和学科带头人培养不足,分级诊疗制度改革、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等问题探索研究少。

整改情况:1.委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快推进我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印发《蚌埠市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以及《健康蚌埠2030规划纲要》等,要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人才队伍、人口健康信息化和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支撑。2.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定6类48项绩效考核指标,对公立医院院长履职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探索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路径,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完善区域医学(病理)检验中心运行机制,努力推进区域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和资源共享;建设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惠民服务、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等系统,实现医疗服务信息互联互通。目前已实现网上预约挂号、家庭医生签约、24小时呼叫中心服务和双向转诊等服务功能,远程医疗已服务群众15万人次。3.加快分级诊疗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创新发展城市医联体。开展城市医联体建设实地调研,了解人员结构、场地建设、设备配置、服务能力等基本情况,调查居民健康医疗需求。根据市区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结合城市医疗资源状况、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建设三大医疗集团和城市医联体,采取托管或领办等方式,组建覆盖42家基层医疗机构的城市医联体。二是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积极推行医共体内医保基金按人头包干支付,完善医共体内部绩效考核分配机制,实现基层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开展县乡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同病同价”试点,完善县乡村一体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督促和指导三县建设县域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紧密型医共体内诊疗信息联通共享。今年以来,全市乡镇卫生院门诊诊疗人次同比增加11.86%,住院人数同比增加14.67%,分级诊疗趋势初步形成。三是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建立医保基金、基本公卫经费和个人支付相结合的家庭医生签约付费机制,经过签约家庭医生逐级转诊的居民,实行倾向性的医保支付政策,提高居民就医依从性和信任度。今年以来,全市家庭医生签约110.32万人,有偿签约39.51万人,其中重点人群签约72.19万人,有偿签约26.14万人。4.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体系新模式。一是创新照护模式。选取老龄化程度较高且具备日间照料条件的社区为试点,积极开展临托、日托等日间照料服务;在全市创新打造100家微型社区养老公寓,提供集吃、住、娱乐一体化养老服务模式,极大提升特殊家庭老人获得感。二是推行医养结合。全市二级以上公办医疗机构设立了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门诊;市区多家养老机构创新打造集医、护、托、康复、健康教育、临终关怀六位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健康养老等医养融合功能的实现;不断加大社会投资养老机构建设支持力度,全市民办养老机构达到45家,床位规模达到5300张,全面提升了我市健康养老服务水平。三是探索智能养老。利用互联网+技术,探索智能化居家养老,整合社会专业服务机构,为计生家庭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心理咨询等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提供体验服务等方式为780余户建档立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送米、送菜、理发、购物等多方位服务,切实解决了特殊家庭的后顾之忧。5.促进重点专科建设和发展。对全市11个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组织专家组对11个重点扶持专科进行了考核评估,通过现场听取汇报、查阅年度报告、学科带头人集中述职答辩等方式,对各专科一年来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进一步完善重点专科项目医院的配套政策,不断推进重点专科建设和发展。

2.班子干事氛围不浓。通过谈话了解,部分班子成员重计生、轻卫生;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过问少,甚至推过揽功。原计生委、卫生局合并以来团结协作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统筹规划、全面发展的思路,每周工作例会上,将卫生、计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研究;委班子成员针对制约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破除体制机制存在的短板,全力推进二者协调、同步、快速发展。二是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委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日调度、周点评”,注重调查研究,真正做到任务清、情况明、推动有力。三是以深入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鼓励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化医改上担当作为,在改善民生上担当作为,在加强党的建设上担当作为,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整改以来,组织开展了2次党建工作研讨会和3次工作经验交流会,通过经常性地面对面交流互动、研讨,形成了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凝心聚力谋发展的干事创业氛围。

3.对医院的领导弱化。多家公立医院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由市卫计委班子成员兼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第一责任人“挂空挡”。“三重一大”事项常常只在行政办公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市委汇报争取公立医院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不再由委班子成员兼任,尽早独立配备到位。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医院党组织领导弱化问题,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党组织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有效领导作用。三是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要求今后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党总支)集体讨论,再作出决定。

4.对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的“严肃行业纪律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行动迟滞,未及时召开本地区专项活动启动会议,被省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批评。

整改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严肃行业纪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通知》、《蚌埠市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专项活动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做好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3个文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围绕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药品器械耗材采购、医疗服务、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风险点排查,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5.落实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部署不力,致使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许可办件办理大多数都超过承诺时限。

整改情况:一是所有进入中心的审批项目均编制了详细的服务标准和工作指南,标准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服务依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等8项。二是在开展行政审批时,市卫生计生委窗口及相关职能科室严格按照服务标准受理材料、现场勘验、审批发证,做到服务过程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审核,限时办结。三是下发《市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将审批事项全部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建立健全以窗口受理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逐步完善中心窗口一站式服务,持续优化审批流程、细化工作标准。目前,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已全部交到窗口,从源头上防范行政审批风险,有效杜绝了“体外循环”及超时审批现象

6.委党委会有时不能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中共蚌埠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工作规则》,党委会议议题均在会前发至各党委委员充分酝酿,规范党委议事程序,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专题学习党的思想理论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每周利用2次集中学习会议时间,由委领导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的重大部署等,引导系统党员职工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旗帜鲜明的发挥先进引领作用。二是组织开展“弘扬正能量 传播好声音”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专家宣讲、举办事迹报告会、开展健康扶贫、组织专题调研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把心思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汇聚成战胜一切困难的磅礴力量。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据统计,委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16名,51岁以上5名,占31.3%;46-50岁8名,占50%;45岁以下3名,占18.8%,其中40岁以下1名,占6.3%;没有35岁以下的干部。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招录选调年轻干部;二是在今后的选人用人中注重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不断加大年轻干部的储备力度,尤其是近期在干部缺位时注重大力选拔使用年轻干部;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在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能够胜任的前提下,按照一定的原则、条件和方式开展干部经常性跨部门轮岗交流,提高工作积极性、工作动力和创新能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工作热情。

2.专业性干部缺乏。16名科室主要负责人中,医疗卫生专业4名,仅占25%。

整改情况:一是在今后招录或选调公务员时,尽可能争取选用医疗卫生专业或相近专业,逐步完善单位专业干部的结构;二是积极协调、建议相关部门在安置干部时,考虑卫生岗位匹配度;三是按照综合学历、阅历、经历以及专业、年龄和个性特点等情况,分类别、分领域建立和完善后备干部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推进专业化干部储备的制度化、科学化,逐步完善单位专业干部的结构。

3.超职数配备干部。如市卫生监督局领导职数1正3副,实配副局长4名,其中2013年配备2名副局长;市爱卫办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实配副主任2名。

整改情况:立即着手调整、改正,今后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单位领导职数选配干部,杜绝超职数配备现象。

4.选拔任用相关程序缺失如2013年2月26日考察的4名和6月18日考察的2名干部,缺少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缺少的相关材料已经根据实际情况,应补尽补,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委党委成立督查组,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委属各单位党组织选人用人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典型性问题及时下发通报,以刚性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固化巡察整改成果。

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落实不严格。2015年12月委党委会议记录显示,在研究个别干部任职时,与会党委委员对相关问题没有逐一发表意见。

整改情况:持续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今后在委党委研究干部任职等事项中,与会党委成员对所有相关问题必须充分酝酿、客观评价,认真发表个人意见。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6.干部谈话制度和任职前公示制度落实不规范。普遍缺少任职前谈话记录材料及公示结果报告等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缺少的相关材料已经根据实际情况,应补尽补;二是组织开展了一期面向全体干部职工的选人用人相关政策专题培训,要求委属各单位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不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的学习,掌握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三是印制本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手册》,引导各级党组织掌握选人用人操作规范。今后,严格执行《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7.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2016年以来,委机关共有5名科级干部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观看《暴风雨中的忏悔》警示教育片等,教育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宗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每周二、周四利用两次集体学习会时间,由委党委班子成员带领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二是制订监督执纪工作制度5项,即《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谈话安全工作应急处置预案》、《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和警示约谈工作办法》等,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建立健全委属医疗机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强化对委属领导干部全方位监督,把监督挺在前面,加强对委领导班子成员日常监督,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并长期监督执行。四是支持驻委纪检监察组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

8.对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或出入国(境)管理不规范。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持证件及出入境记录情况,委机关中层干部中6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其中5人未登记备案,有的没有上缴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2人有出入国(境)记录,均未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规范的报批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蚌埠市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护照管理暂行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干部职工出入境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现已将所有委管干部因私出入境证件收缴,集中保管。对2位同志因私出入境未按规定办理手续问题,由委领导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报批。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委管干部信息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同时要求委属单位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出入境情况的管理工作。

9.干部档案材料不齐全,干部任免审批表及考察材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中简历栏和奖惩情况栏中信息与档案材料不对应。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档案中缺少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信息不准确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0.市委组织部2016年和2017年分别向委党委下达29名和36名党员发展计划,而这两年委党委没有研究发展党员审批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整改情况:委党委长期坚持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员发展工作。2016年全委共有17名党员发展对象,均由一、二、三院党委研究发展;2017年全委共有21名发展对象,其中,委党委研究发展5名,一、二、三院党委研究发展了16名,没能完成发展任务的主要原因是积极分子培养不足。今后,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委属各单位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注重将优秀的医务工作者吸纳到中国共产党队伍中来;把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党员发展计划作为指令性工作,将党员发展任务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同时不断加大监督指导力度,要求委属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程序,坚决杜绝党员发展超时等不规范现象。

11.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党员,议题不清楚、程序不规范;总支审核、党委审批超时。

整改情况:已认真查找原因并对市第四人民医院党总支审核超时的预备党员问题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已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重新履行发展程序。今后严格规范支部党员大会接受预备党员程序,坚决杜绝程序不规范,总支、党委审核、审批超时等现象。

12.党委民主生活会不深不透,2016和2017年度委党委民主生活会对上年度查找的问题没有回应或回应不够,整改不力,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浓,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情况:对上年度党委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积极回应,在召开的“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围绕“六聚焦六整肃”,联系“三查三问”相关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身边反面典型案件,结合自身思想、生活和卫生计生系统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深刻反思和剖析自身存在问题的根源;会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分别开展了谈心谈话。共征求意见建议156条,其中对领导班子意见建议59条、对班子成员意见建议97条。

13.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普遍参加组织生活会不够。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明确并督促委党委成员既要参加定期的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相关情况要定期向委党委报送,并在党内予以公开。

14.“三会一课”不细不实,小组会不落实,支部会议内容过于简单,且会议记录内容错漏现象严重。

整改情况:机关三个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委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定期开展“三会一课”、认真落实党小组会议,丰富支部会议内容,明确专门的记录人员认真记录。组织召开了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启动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组织学习《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党委推行党支部建设“1+4”工作法实施方案》,建立党支部组织生活督查通报制度,开展二季度督查工作,坚决杜绝支部会议记录内容简单、错漏等现象。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2014年6月,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先后下发文件开展“五整五建”专项活动,明确要求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委党委思想认识不深、落实力度不够,整改速度不快。

整改情况: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我们是按照市里统一规定,在全面清理时进行整改的,但随着人员变动和退休,办公用房出现了新的超标问题,没能及时进行跟进调整,已于今年年初全部整改到位。今后我委将持续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杜绝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现象。

2.委机关在公车改革之后,仍截留市疾控中心公车长期使用,直至2016年2月才归还。此后,仍使用市卫生监督局、市妇幼保健院等下属单位公车下基层调研检查。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行动,对委属单位公务用车的车辆证照、单据凭证、固定资产台账、加油卡数据等资料逐车逐项如实登记,建立公务车辆信息电子台帐,形成规范管理、规范使用的长效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申请使用的通知》,对委机关各科室申请公务用车管理中心车辆范围、申请租用社会车辆范围以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明确,从源头上杜绝公务用车申请使用不规范和从下属单位借用车辆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3.公务接待未能做到“五单合一”。公务车辆维修费报销手续不齐全。

整改情况:经认真梳理,我委关于公务接待“五单”不齐的问题发生在2017年4月前,主要以缺少接待公函为主。近年来,我委公务接待均严格执行“五单合一”审批制度,今后也将持续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完善审核、报销制度,坚决杜绝违规行为。

由于2013年、2014年车辆维修费是按年度结算,维修明细单较厚,故未和记账凭证一起装订,造成公务车辆维修费报销手续装订不规范现象。目前,已按会计凭证要求装订好修车明细单,并附于相应的凭单后。

4.委机关按要求负责组织的卫生专业资格、护士资格、医生资格等考试,存在发放考务费标准不一,文件依据不明。

整改情况:组织全市卫生专业资格、护士资格属于人事考试范畴,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发放。近期,我委已依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结合省卫生计生委发放标准,出台了《蚌埠市卫生计生委考试劳务费发放管理规定》,以进一步规范、统一考务巡考等费用发放标准,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

5.市卫计委机关一些干部违规从下属单位领取补助。

整改情况:从下属单位领取补助是参照安徽省科技期刊编辑学会文件《关于科技期刊编辑部编辑人员编辑费标准的通知(试行)》实行的,至2016年年底已无此现象。之前为历史延续,涉及的委机关相关人员已主动全额退还所领劳务补贴共计8000元。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津贴、补贴等发放政策和纪律;根据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津贴、补贴和杂志编审以及稿酬发放标准,规范发放程序,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

6.机关效能建设、考勤流于形式,领导班子成员游离于考勤之外。机关慵懒散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巡察时仍发现部分工作人员上班迟到。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市效能办《关于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执行考勤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按照考勤指纹机的记录和外出请假单进行汇总统计,并将领导干部与全部机关其它工作人员一样,实行考勤情况一月一次在委机关一楼大厅电子屏幕上进行通报,年终汇总情况纳入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之一。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缺位。通过查阅会议记录发现,委党委自2013年以来极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个别班子成员因审批许可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没有认真剖析、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整改情况:委党委书记与委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委属单位党政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落实主体责任;委班子其他成员与其分管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所分管部门或业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每年至少4次以上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本行业、本单位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观看了《暴风雨中的忏悔》警示教育片,尤其通过学习、剖析本系统反面典型吴敦武、李杭建、赵春淮的忏悔录,教育干部职工从违规违纪案件尤其是身边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常怀敬畏之心,不断增强“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政治自觉,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

2.原委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原委纪工委日常监督不严格,党内监督成摆设。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不经常,主动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少,对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做到抓早抓小,也没有结合近年来系统内发生的腐败案例开展专项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一是履行监督责任,驻委纪检监察组不断加强对机关及所属单位监督,重点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督促卫生计生系统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6月29日,驻委纪检监察组召开年中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暨巡察整改督导会,委属11家单位纪检监察负责人共梳理存在问题50个、廉政风险点18个,提出意见建议8条、工作措施20个,针对巡察反映的共性问题,强化督察,防止反弹。二是强化党内监督,对日常监督时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提出建议、意见,督促党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至目前,驻委纪检监察组已向委党委提出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各方面意见建议30余条。三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执纪监督中发现问题的谈话告诫,抓早抓小,纪检监察组长经常开展廉政约谈和谈心谈话活动,让“红红脸、出出汗、咬咬耳、扯扯袖”成为常态,至目前已谈话30余人。

3.行政审批廉洁风险较大,委机关行政审批由多个领导分管、多个科室审批,审批事项不在窗口办理,而是在后台科室进行“体外循环”,超时审批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对照卫生计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不见面审批”和“最多跑一次”事项,由市卫生计生委政务服务窗口一口受理,网上传递材料,网上办理,快递送达,受办分离。积极帮助服务对象网上注册、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邮政快递送达办理结果。目前。我委已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所有审批已全部进窗口。以后将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半月对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许可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是否存在前接后审等不良现象,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严肃处理,以强有力的监管态势,坚决杜绝“体外循环”、超时审批等现象。

4.行政处罚标准不一。对公立医院处罚轻、私立医院处罚重,如2017年市卫生监局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公立医院,多以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了结,对存在问题的民营医疗机构多以行政处罚或罚金方式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有关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的规定对所有被监督对象统一执法标准。二是制定下发《蚌埠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做好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相关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委发证医疗机构设立卫生执法协管员的通知》、《关于做好安全就医温馨提醒“1234”宣传海报制作与张贴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蚌埠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从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放射和职业卫生等方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召开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工作会议,通报巡察中发现的公立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和近年来卫生监督机构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与11家委属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依法执业责任书。四是依照《蚌埠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分步骤分阶段的开展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各医院认真对照标准完成自查,并提交自查整改报告;对2017年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委属7家公立医疗机构存在的21个问题复查整改情况逐项核查,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五是组织由委相关科室和市卫监局执法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委属7家医疗机构“全面体检”,重点对巡视组关注的出租或变相承包科室的行为严格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罚。

(六)上轮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1.2017年9月,省委巡视组交与市卫计委巡视整改任务“责成市卫计委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卫生领域行政审批、科室外包、医疗设备、药品采购等突出问题等方面收受贿赂专项整改工作,认真排查风险点,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委党委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整改任务重视不够,没有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事宜,药品带量采购、耗材和设备的集中采购等问题至巡察时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委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下发《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专项行动方案》,聚焦省委巡视及市委巡察发现的“卫生领域行政审批、科室外包、医疗设备、药品采购方面收受贿赂”等突出问题,成立检查组,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纪整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发生在身边的腐败行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目前,该专项行动正在全力推进之中。药品带量采购、耗材采购已于去年划归医改办负责,目前我们正在进行设备的集中采购工作。

2.2014年6月,原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进行专项整治,要求原市卫生局对变相出租承包科室及时纠正、整改和规范。但直至巡察时,有的医院仍变相承包相关科室。

整改情况:2014年6月,我委按照市政府要求,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开展对公立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清理整顿工作;2014年下半年,市审计局牵头组织人员对部分医院及相关科室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集中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改组进驻检查,全面终止了该医院内部科室的出租承包项目共计18个。同时,其它市属公立医院均按照相关要求,终止了科室合作。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打击出租承包科室行为,我委陆续下发了《关于上报市属公立医院合作项目的通知》、《关于印发蚌埠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相关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委发证医疗机构设立卫生执法协管员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蚌埠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以强有力的整治举措,坚决杜绝科室出租承包现象“抬头”。6月底各市属公立医疗机构均按要求上报了所有合作项目,我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机构合作协议进行了审查核实;下发《蚌埠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由委领导带队,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委属7家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进行“全面体检”,严查巡视组关注的出租或变相承包科室的行为,对查出的问题除要求终止合作外,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行业领域特点方面

1.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不到位,首席做不到首办,审批事项刚开始不录入审批系统,“体外循环”、前接后审现象严重,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成为“收发室”。经查阅相关行政审批材料,普遍存在超时现象,廉洁风险较大。

整改情况:畅通窗口与后台之间的沟通渠道,严格办理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在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审批环节,重点缩短审核环节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审批流程再造。所有公共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有效避免了审批超时现象。

2.推进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设备集中采购不力,致使各公立医院自行其是、各自采购,廉政风险隐患大。

整改情况:2015年6月1日,我委率先在全省开展市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平均节约费用约20%。我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开创了先河,《健康报》、《安徽日报》、《中国卫生》等国内多家主流媒体对我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巨大反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蚌埠模式”得到复制和推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后,医疗机构相关药品必须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执行价格是安徽省招标采购价格,2016年、2017年因省药品招标采购价格及药品医保支付价格没有变动,没有进行新的集中带量采购,延续执行了2015年的集中带量采购政策。 

2018年12月底,我市作为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市,药品采购配送管理职能已经移交市医改办。今年上半年安徽省调整了药品医保支付价格,我市7月1日起也执行了新的医保药品支付价,目前,市医改办正在谋划新一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我委将积极配合医改办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长期缺位,只有办公室主任承担日常工作,致使红十字会发挥作用不够。红十字会编制3人,其中2人调至市卫计委机关,导致其长期从医院借调、聘用人员开展工作。在履行“三救三献”职责方面不作为,把大量精力放在应急培训上。

整改情况:已积极向市委汇报专职副会长长期缺位现状,争取尽早配备到位;结合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清退了一批机关借调人员。近年来,市红十字会认真落实《安徽省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结合“5·8”世界红十字日、“6·14”世界献血者日、世界急救日等时机,发放红十字知识、无偿献血、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等内容宣传材料1.2万多份;对全市55家乡镇卫生院、923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500名医生进行了应急救护培训;会同市老年人协会、东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手发起“爱心服务卧床老人”项目;开展了“博爱在江淮”、“红十字天使计划”等品牌救助项目,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救助8人,发放救助专项救助基金24万元;与市第二人民医院建立了医疗救助基金,救助资金42万元,“三救三献”职责有效落实。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确保整改成效落到实处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巡察指出的问题基本得到了整改,委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健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氛围日趋浓厚,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不断增强。下一步,我委将紧盯重点任务、聚焦薄弱环节,持续推进“弘扬正能量传播好声音”等“8+4”专项行动,不断加强巡察整改成效的运用、转化和巩固工作,确保整改成效永不“变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2-3132069;蚌埠市南湖路568号,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电子邮箱:37797754@qq.com。


中共蚌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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