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借新《条例》给“担当作为”添把火

时间:2018-09-03 11:07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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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出台了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被舆论和大众所关注。通过学习,细细比照新老《条例》内容不难发现:与原有《条例》相比,新《条例》在指导思想上不仅增加了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添了紧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激发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的新内容,而且在对党员的具体纪律约束上,延伸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特别突出强调纪律前置和管小、管细、从严等把关要求,鲜明反映出用制度管人,用纪律管党,把讲政治、重规矩落实到纪律上来的导向。

通过新一轮的修改,新《条例》在框架内容上更加充实,更加强调针对性;在指导思想上更加清晰明确,彰显了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在功能作用上,也进一步要求党员干部要讲忠诚,严纪律和立政德……

当前,如何在新时代与新常态中推动好新一轮的高质量发展,如何在强化“四个意识”过程中,把讲政治、重规矩与讲担当、有作为有力结合好,这些都要落在我们准确把握和认真贯彻对新《条例》的学习和执行上。

首先,对执纪更加强调纪委监委的前置作用。什么样的状态是违纪,什么样的结果要处分?新《条例》划出了新的红线。除了对事实清楚,违纪结果明显的事后行为要严肃处理,对遇事不作为,干事不讲担当,不讲政德等问题也都要进行纪律处理。

其次,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纪律有了更高要求。新《条例》与国家治理法制化相互衔接,结合得更为紧密,对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和党员领导干部依法用权有了更清晰、更精准和更严厉的纪律界定。用纪律的硬规定力促党员领导干部权为民所用和权为法所定,以纪律治懒政、怠政和庸政。

最后,对依纪建党树立党的正面形象有了新指向。只有通过纪律管党和纪律管人,我们的党才能发挥战斗力,才会有好的正面形象。新《条例》无疑进一步强化了纪律对党员的约束,强调了用纪律粘合广大党员努力担当积极作为的正面作用。可以预见,只要我们不折不扣的认真贯彻新《条例》,广大党员就会更加凝聚在党的统一领导之下,我们的党也就会越来越好。(怀远县委党校  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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