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 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时间:2018-06-21 10:58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字体: 】      打印

今年以来,蚌山区纪委监委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信访举报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从细化流程、线索处置、审核出口方面入手,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细化处置流程。严把信访入口关,实行信访件分管领导件件审批,明确信访室为归口受理部门,上级转交办、领导交办、其他部门转办等信访问题统一交由信访室登记、分流,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擅自保留、隐匿和销毁信访件。严格实行一信一记、建立台账,由信访室专人负责举报件的统一管理,各乡(街道)纪(工)委接受的举报件,建立工作台账并详细记录举报人、被举报人、举报问题和处置情况等信息,按月报送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统一录入系统。

强化线索督办。建立“周转、月报、季结”制度。对反映的问题线索比较具体,有一定可查性,对照党纪党规分析可能涉嫌违纪的加强督办,要求30个工作日内处置完毕;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具体,有较强可查性,经了解并对照党纪党规,分析其性质可能涉嫌严重违纪的实行“挂牌督办、处置销号”。通过定期集中分析、研判,对重点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加强跟踪督办,直至查清事实、息诉息访。1-5月,受理处置线索47件(含重复访件13件),移送线索1件,转立案2件,按期办结率达100%。

严格审核把关。对办结问题线索严格审核把关,对问题没有查清、处理不合规范的一律退回承办部门重新处理,确保每件信访件处理结果都经得起检验。按照“谁主办、谁回复”的原则,对涉及单位的信访事项办结后7日内进行公开反馈;对实名反映的信访问题办结后,由承办人10日内向反映人反馈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蚌山区纪委监委)

打印文章 | 加入收藏 | 分享到: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