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一季度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29人次

时间:2018-04-11 10:35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字体: 】      打印

今年以来,固镇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抓早抓小“治未病”,又突出严厉惩处的刚性约束,一季度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2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94人次,占73%,第三种形态占23%,第四种形态占4%。

问题线索处置环节早预警。建立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制度,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分析研判有关地区、部门、行业、领域的政治生态,建立预警工作机制,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一季度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议2次,规范处置问题线索277件次。

纪律审查调查环节早处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一般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到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对在精准扶贫、惠农补贴、征迁补偿等领域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以及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做到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执续释放高压惩腐态势。

案件审理定性环节早介入。审理工作关口前移,提前介入,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危害、影响等因素,提出恰当处理意见。结合案件剖析材料和当事人悔过书,剖析发案原因,查找问题根源,为预防腐败、堵塞漏洞提供参考和借鉴。今年以来,审理室主动提前介入审理11件次,提出建议性纪律审查工作措施5条,有效提升案件质量。(固镇县纪委监委)

打印文章 | 加入收藏 | 分享到: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