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县级监委会移送“第一案”办结移送手续

时间:2018-01-04 17:15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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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日,初雪降珠城,五河县监察委和公安机关办理完职务犯罪嫌疑人交接手续后,该县卫计委医政科原科长钟兰喜被押送至五河县看守所,至此钟兰喜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办结移送司法机关手续,实现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衔接转换,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处理。这是我市县级监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第一案。

经查,钟兰喜在卫生系统工作多年,历任县卫生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县卫计委医政科科长。随着权力的增长,钟兰喜逐渐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在金钱物质利益的诱惑面前,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消极腐朽思想恶性膨胀,从而踏上了疯狂敛财的不归路。经调查,钟兰喜先后利用颁发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册补办乡村医生资格证、监督管理医疗诊所、年度绩效考核、审核医生资格报考等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收受多达41名下属及服务对象的贿赂合计12万余元,可谓贪婪成性、“雁过拔毛”。2017年12月29日,五河县监委召开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钟兰喜开除公职处分。

2017年10月31日,五河原县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对非中共党员的钟兰喜立案调查并采取“两指”措施。期间正逢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2月10日五河县监委成立时该案调查尚未结束。为准确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五河县监委及时完善了监委立案调查的手续,并以监委的名义进行了证据转换,使证据材料具备法律效力。此外,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尚未通过全国人大审议,在如何操做移送方面五河县监委与检察机关多次进行交流研究,邀请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并就“两指”与“留置”措施进行深入探讨,经过反复研究请示,最终决定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有关规定,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该案后,已于当日交由公诉科审查起诉。公诉科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规定,立即展开案件审查工作。(五河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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